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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海南:拖欠民工工资将被取消公路工程代建资格-
  • 【发布单位】作者:周正平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7-20 09:38:1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海南:拖欠民工工资将被取消公路工程代建资格-

根据新出台的《海南省公路工程代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企业,将被取消公路工程代建资格。


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行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海南省交通厅对公路工程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全面推行信用动态管理,公路工程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被划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信用等级。

对信用状况被评为较好以上等级的企业,交通部门将给予表彰、颁发证书,在投标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得标;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将被依法查处、重点监管,按规定降低信用等级,取消公路工程代建资格。

自7月1日起,海南建筑工人最低工资上调,建筑工人最低日工资由28.53元上调至34.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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