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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四川省人大开展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执法调研-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7-26 14:18: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普法网-国家林业局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四川省人大开展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执法调研-

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议案的要求,四川省人大农业委员会于7月上旬至中旬开展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执法调研,重点调研当前贯彻实施《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总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分两个组,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舒维双、副主任曹正其带队,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参加,分赴雅安市、甘孜州和绵阳市、阿坝州进行调研。 本次调研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当地天然林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体现,包括是否落实政府首长负责制,相关费用是否列入财政预算,是否有编制部门批准的天保工程专职管理人员等。二是天保工程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审计情况。三是征占用林地情况。四是天保工程项目单位职工参加“五大保险”的情况,包括参保和缴纳有关保险费用情况。五是对天保工程今后的出路及后续产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林业厅以及雅安、绵阳市、甘孜、阿坝州人大和政府向调研组详细汇报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和贯彻执行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情况。调研组对天保工程建设中的资金投入、机构编制、森林管护及管护人员待遇、后续产业发展、林权改革和原森工破产企业遗留问题,天保工程结束后的管理和人员安排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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