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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甘肃省第一部流域管理法规开始施行-
  • 【发布单位】作者:赵锋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9-01 13:12:1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 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甘肃省第一部流域管理法规开始施行-

《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这是甘肃省第一部关于流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这一《条例》的实施将使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从此走上依法治水的轨道。


今年7月27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石羊河流域是甘肃省河西内陆河流域三大水系之一,位于河西走廊东部,总面积4.16万平方公里,流域内生活着230万人口,是河西内陆河流域人口最多、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最高、用水矛盾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最严重、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性最强的地区。

随着石羊河流域内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用水严重挤占生态用水,致使流域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地下水水位下降,地表植被大片枯死,荒漠化加剧,沙尘暴危害加重,成为西北内陆干旱区生态退化最为典型的区域,已影响到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7年2月25日,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暨应急项目正式启动。《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出台,为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是新时期石羊河流域依法治水管水的一个新起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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