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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建筑〔2003〕54号
  • 【发布日期】2003-06-23
  • 【生效日期】2003-06-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2003〕5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暂行办法》(闽建法[2002]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实际状况,经与省计委研究,现将我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如下:

名 称 人工预算单价
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 25元/工日
建筑装饰工程用工 43元/工日
其他工程用工 30元/工日

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房屋修缮定额项目人工预算单价取定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房屋修缮定额项目人工预算单价取定表(略)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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