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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上海拟立法在所有室内工作场所禁烟-
  • 【发布单位】作者:仇逸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3-25 09:13:2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上海拟立法在所有室内工作场所禁烟-

上海市健康教育所、市控烟办负责人张立强最近向记者透露,上海市卫生部门已经与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联手,开展控烟的立法工作,力争将禁烟范围从传统的“公共场所”扩展到“所有室内工作场所”。


上海市卫生部门将借鉴国内外有关控烟法律,根据国情和上海市情况草拟有关条款,并通过上报人大有关部门、征询意见等各环节,推动新法出台。目前前期调研工作已经启动。

张立强表示:有关控烟的法律最迟应该在世博会之前出台,乐观估计将在明年上半年颁布实施。考虑到各种因素,上海的室内控烟可能有一个逐步严格的过程,例如在室内场所设立配备排风设备的吸烟点,将餐厅划分为吸烟区和无烟区等,并在此基础上修订补充,直到规定所有室内工作场所都不可以吸烟。

现行的《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1994年颁布实施,1997年修正后重新发布,影剧院等8大类场所被列为禁烟场所。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第一部具有国际约束力的全球公约。中国政府已对国际社会庄严承诺“控烟履约”。调查表明,中国是全球烟草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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