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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石家庄出台《住宅物业基本服务标准》-
  • 【发布单位】作者:董智永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3-31 11:48:1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石家庄出台《住宅物业基本服务标准》-

石家庄市日前出台实施了《石家庄市住宅物业基本服务标准》。《标准》具体内容包括15条细则,并从企业行为、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人员行为四个方面进行规范。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的实施将促进省会全面推行物业标准化服务,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业主的居住质量。


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显要位置公示24小时联系电话,受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维修回访率60%以上。

同时,要求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良好,运转正常,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雨水井、化粪井定期清理疏通,无堵塞外溢。而物业企业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制裁业主,不与业主发生争执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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