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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科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
  • 【发布单位】作者:邹声文 张景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4-25 09:04: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科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经表决,批准了中国和科威特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国务院在提请审议批准这一条约的议案中指出,中科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是中科双方经过友好谈判达成的。协定的内容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符合我国的利益和实际需要。这一协定的批准和生效,有利于促进中科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表示,中科两国建交以来,两国关系不断深化,各领域友好合作发展顺利。2006年双边贸易额达2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8.9%;2007年1月至11月,双边贸易额为34.8亿美元,同比增长36.7%。随着两国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人员往来日益频繁,涉及两国的民商事案件也时有发生。为了保障两国经贸关系健康发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有必要加强司法领域的合作。

中科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共30条,主要内容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法院裁决和调解书;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协定的生效和终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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