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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 【发布单位】作者:韩洁 罗沙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9-25 14:41: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财政部24日发布消息说,由财政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发布并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保障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的顺利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组织实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旨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努力实现以科技发展的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据测算,十个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实施需要资金7000多亿元,中央财政投入将超过2000亿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十分重视对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与管理。近年来,中央财政科技投入大幅增加,结构不断优化,管理不断加强。此次发布实施的《暂行办法》是规范中央财政科技投入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重要法规,是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各承担单位编制和执行预算的重要依据。

据悉,《暂行办法》在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创新。一是明确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同时突出了牵头组织单位作为各重大专项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创新了财政支持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的方式,《暂行办法》中新增了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更加符合部分项目组织实施及经费支持的特点。三是增设了间接费用支出,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统筹使用和管理,可以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费用支出及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四是赋予牵头组织单位适当的预算调整权限,使经费安排使用更加符合科研项目的规律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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