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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两高发布司解 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即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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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09-12-15 10:47:3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两高发布司解 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即构成犯罪-

国新办于12月15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和中国银联董事长刘廷焕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网快讯:根据两高15日发布的司法解释,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即可构成犯罪。

超过规定限额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还款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新华网快讯: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法院判决宣告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可以从轻处罚、免除处罚

新华网快讯: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新华网快讯: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09年3季度末 我国已发行各类银行卡超20.8亿张

新华网快讯:两高国新办《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会称,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我国已发行各类银行卡超过20.8亿张。

截至3季度末 银行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占比近34.7%

新华网快讯:两高国新办《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会称,截至三季度末,我国银行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占比近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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