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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关于建立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加坡共和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5-11-07
  • 【生效日期】2015-11-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外交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关于建立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当地时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在新加坡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关于建立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关于建立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5年11月7日,新加坡)

 

        应新加坡共和国总统陈庆炎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5年11月6日至7日对新加坡进行国事访问。此访标志着中新两国为庆祝建交25周年实现互访。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会见陈庆炎总统、李显龙总理,就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坦诚友好地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一致认为,自中新1990年10月3日建交以来,双方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规划两国关系发展方向,使之紧密契合两国的独特优势和发展需求。多年来,两国开展了领域广泛、层次多样、务实创新的全方位合作,双边关系前瞻性和与时俱进的特点突出。值此中新建交25周年的重要里程碑时刻,双方一致同意建立中新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两国关系迈向更高水平。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老一辈领导人奠定的友好交往传统,同意在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密切高层交往与合作。新方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

 

        双方强调,双边关系正处在重要历史节点上,双方应以此为契机,在业已取得的成果上不断向前迈进。新加坡欢迎中方“一带一路”倡议,这一倡议契合本地区发展需要。双方将继续开辟符合两国发展需要的合作新领域和新内容,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更大福祉。双方达成以下具体合作共识:

 

        一、充分发挥现有年度中新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等副总理级政府间合作机制对两国各领域合作的规划和指导作用,统筹中新全领域合作。

 

        二、经济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点领域之一,新加坡和中国将通过投资促进委员会等平台继续鼓励和推动双边经贸投资。新加坡欢迎中国企业以新加坡为平台“走出去”。双方将鼓励两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下,探索开拓第三方市场的合作模式。

 

        三、根据习近平主席与陈庆炎总统达成的共识,中新两国就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升级谈判进行了联合研究。基于联合研究,中新自贸协定升级应是全面的、平衡的和互惠的,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要素。中国和新加坡同意启动中新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并力争于2016年内结束谈判。

 

        四、推动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项目发展,认可园区的先行者角色,将其成功和创新经验向中国其他合适的项目推广。继续办好新方同中国地方政府建立的7个地方经贸合作机制以及中新广州知识城、新川创新科技园区、中新吉林食品区、中新南京生态岛等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的合作项目,不断为新加坡参与中国地方发展注入新活力。

 

        五、双方全力支持在中国西部地区的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发展,认为这一项目以“现代互联互通和现代服务经济”为主题,契合“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将成为又一个高起点、高水平、创新型的示范性重点项目。双方同意选择重庆直辖市作为项目运营中心,将金融服务、航空、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技术作为重点合作领域,确定项目名称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该项目将形成合作网络,推动西部地区的发展。双方将全力支持该示范项目取得成功。双方同意给予该示范项目必要的创新举措,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和机制创新,并将与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相一致。双方有关政府部门将对示范项目的规划和实施予以积极支持。

 

        六、保持金融合作快速上升势头。中国正大力推动对外产能合作。新方愿同中方进一步探讨提升在新中国金融机构融资服务能力的方式方法,共同将新打造成区域产能合作的金融支撑平台。扩大人民币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用好在新加坡人民币清算行平台,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探讨双方在金融监管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未来,中国和新加坡将开展证券监管机构间的定期高层对话,共同探讨监管合作和产品开发,强化两国资本市场合作。

 

        七、加强两国在交通运输和信息通信领域合作。深化在海运、航空和信息通信产业的合作。在中国-新加坡民航合作框架下,探讨进一步扩大中新航权安排的可能性,增强两国国际航空港地位,增进双方人员往来,拓展和深化经济合作,加强人文交流。

 

        八、推动两国社会治理交流与合作持续向纵深发展。共同办好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不断增进两国官员在应对社会治理挑战时的相互理解和合作。

 

        九、进一步推进两国领导人才培训合作,继续办好两国官员互访交流与培训项目。探讨开展中新干部培训机构间交流与合作。全面落实两国政府《中高级官员交流项目的框架协议》。办好中新领导力论坛。

 

        十、通过双边创新合作联委会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在创新政策、前沿技术研究、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服务两国产业发展。继续开展中新联合研究计划,推进在上述领域的合作。

 

        十一、进一步加强文化合作。在《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执行计划指导下,探讨开展两国文化产业合作。新加坡欢迎新加坡中国文化中心成立。

 

        十二、进一步推动两国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处理合作。根据中新部门间环境合作和水处理合作谅解备忘录,重点开展环境执法、城市水环境管理、水处理和环保企业协作、绿色发展以及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合作。

 

        十三、推进农业及食品安全交流与合作。共同加强现代农业管理人才培训。加强质检领域合作。拓展在质量管理、进出口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务实合作。

 

        十四、推进中新两国海关在贸易便利化、海关执法等领域合作。

 

        十五、加强执法安全合作,共同打击腐败、洗钱等跨国犯罪。双方将根据各自法律,在司法互助和追赃等事务上相互给予大力支持。深化反恐合作,加强两国在双边和多边领域反恐信息交流合作。推动两军交流合作健康稳定向前发展,继续推进双方在高层交往、机制磋商、人员培训、联合训练、专业交流和多边协调等领域合作交流。

 

        十六、不断拓展教育合作新领域和新模式,共同推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实现新发展。

 

        十七、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沟通与配合。中方祝贺东盟共同体即将建成,将继续支持东盟在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支持东盟发展壮大并在东亚合作中发挥核心和主导作用。新方于2015年8月接任中国-东盟关系协调国。中方愿同新方密切合作,以明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为契机,同其他东盟国家一道,推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更大发展,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十八、中方欢迎新方成为最早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创建的意向创始成员国之一,并积极参与亚投行协定的起草工作。作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中方愿同新方与其他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一道,推动亚投行尽早正式成立并投入运作,为本地区基础设施发展和互联互通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新方支持人民币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

 

        十九、进一步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亚洲合作对话等地区和国际机制中的协调与配合,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繁荣稳定。

 

        二十、本声明涵盖双边合作诸多领域,但不排除随着时间推进,加入双方共同决定的其他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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