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最高检:新刑诉法针对辩护制度存在问题作重大修改-
  • 【发布单位】作者:陈菲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2-11-23 11:15:3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最高检:新刑诉法针对辩护制度存在问题作重大修改-

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发布了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刑诉法针对辩护制度存在的问题,作了重大修改。


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中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取得长足发展,但也存在诸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突出问题。

负责人表示,为适应这一变化,修改后的规则把有关辩护与代理的内容单独作为一章,并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增加了诸多保障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以及保障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条文,包括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权、辩护律师会见权、辩护人阅卷权、辩护律师申请检察机关调取无罪、罪轻证据的权利、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权,以及辩护人申诉、控告权等。

同时,为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现象的发生,新刑诉法明确宣示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原则,并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此外,新刑诉法规定了讯问过程的录音或者录像制度,修改后的规则对讯问时录音、录像规定了具体的操作程序。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