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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敲诈勒索近亲属财物获谅解可不认定犯罪-
  • 【发布单位】作者:陈菲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04-27 10:00:5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敲诈勒索近亲属财物获谅解可不认定犯罪-

现实中常有这样的案例:自导自演被绑架然后向亲人敲诈勒索,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作出上述规定的同时,还明确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解释还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根据解释,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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