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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杭州市市区经济解困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 【发布单位】杭州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8-04
  • 【生效日期】2003-08-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杭州市市区经济解困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杭州市市区经济解困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逐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发展建设经济解困房的目的,是充分体现经济解困房的社会保障性,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不断满足低收入家庭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2.经济解困房是指政府针对低收入家庭专项建设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5-60平方米/户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售房原则

1.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解困房解决住房困难实行政府补贴、定向供应,每户限购一套。

2.经济解困房房源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55平方米标准以内,补贴面积按人均8平方米使用面积控制。

3.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解困房实行公示、准购、轮候制度。

三、销售对象

除符合杭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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