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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广州2014年或立法整治五类车非法营运-
  • 【发布单位】作者:卢文洁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10-29 10:14:4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广州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州2014年或立法整治五类车非法营运-

10月28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树坚接待代表反映情况,有市人大代表抛出五类车治理难这个老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丛翠玲回应,五类车整治或将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的立法计划。


五类车治理或纳入立法项目

“我发现五类车非法营运的情况在广州非常普遍,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真的没法管了吗?”市人大代表赵福联“炮轰”五类车在城市的横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吴泽驹回应,交警部门一直以来都强化对五类车的查处,但他担忧正在立法阶段的《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会对治理带来一定阻力。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论证会,会上提交的《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将“禁止用燃油助力车等来从事营运”的相关条款删除。“如果省的上位法删除这一规定,市里面再怎么立法都可能不能超越,对今后的管理压力非常大。”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丛翠玲回应,市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的建议立法计划项目当中已经将五类车整治列入其中。丛翠玲还介绍,今年11月上旬进行的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中也安排了针对五类车的暗访。

垃圾分类处理收运时又混合?

市人大代表反映的另一大问题是垃圾分类的推进。市人大代表骆鼎说,广州推进垃圾分类已有时日,城管委做了大量工作,但老百姓还是信心不足。“在一些小区,居民已经按规定把垃圾分类认真分好,但等到环卫工人来集中收运时,又混合到了一起,市民意见很大。”

市城管委分类管理处处长尹自永表示,广州过去二十多年里形成的垃圾混收混运体系,想要花两三年时间就改变过来难度很大,“这种情况可能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

骆鼎提议,可考虑在垃圾分类中借助社会力量。对此尹自永表示赞同,但他提醒垃圾分类和建设垃圾焚烧场及填埋场不同,在引进社会服务上目前尚未探索出让资本和企业进入的服务化的模式,虽然企业想赚钱,但根本看不到赚钱的模式,不知道应投入多少和能产出多少,也不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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