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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陕西拟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重污染天中小学或停课-
  • 【发布单位】作者:郑昕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11-10 14:04:5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陕西拟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重污染天中小学或停课-

随着冬季到来,雾霾天再次成为陕西多个县市最常出现的天气。记者近日获悉,陕西将在近期修改《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条例中可能会有关于重污染天中小学停课等规定。


据介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目前已经着手对《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进一步修改,并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的条例中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应急公告,根据污染等级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责令排污单位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停课以及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并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条例中还规定,对大气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组织听证,听取社会公众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结果应当作为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

在陕西省环保厅通报的第三季度环境质量状况中,西安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仅收获3个“优”,而污染天数却有46天,超过半数,其中中、重度污染有13天,防治大气污染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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