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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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3-11-13 08: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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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广州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深圳拟就“和谐医患关系”立法 直面急救诊疗等问题-
深圳拟就“和谐医患关系”立法 直面急救诊疗等问题
昨天下午,深圳市人大召开“创建和谐医疗环境、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座谈会。深圳市人大、市卫人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与逾60位市区人大代表、医护代表以及患者代表等,就最近浙江温岭发生“杀医”事件及近日深圳频发的“医闹”暴力事件深入探讨解决之策。记者从现场获悉,深圳市人大拟开先河,就“和谐医患关系”创新立法,直面医患关系、急救诊疗等当前热点难点。计划于下周召开专家座谈会,争取12月底前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明年出台。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表示,今年3月深圳已开始就医院管理立法尽心探讨,5月实质启动调研。“原来的关于立法的想法比较大而全,现在经过讨论,决定先立一些法,解决现实矛盾,如在医患关系、急救诊疗方面做些努力”,蒋宇扬说,建议深圳医管中心承担起医院的“新闻发言人”的责任。就“和谐医患关系”怎么立法希望各界献言献智,特别是基层医务工作人员望能积极献策。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汪开国表示,下周,深圳市人大计划就有关立法问题召开专家座谈会,争取12月底前上会,明年出台,特别是解决怎么执行的问题。
各方建言
对“医闹”少些“沉默执法”
最近发生的“杀医”及“医闹”事件引起在座各代表的热议。市人大代表陈洁关注执法不严问题。她表示,医患关系与普通公民关系有区别吗?两市民打架,民警要到,但是患者在医院摆灵堂,堵住就医通道,民警到了,却不以扰乱公共秩序之由及时制止,反而在现场却是“沉默执法”,这难道不是执法不严吗?
这个观点得到了现场多位人大代表的附议。市人大代表纪志勇表示,“医闹”纠纷出现时,政府和法律到哪里去了?打医生,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10日拘留。如果都严于执法,相信可以如现在“酒后不开车”一样收到明显效果。
强化医疗制度设计避纠纷
陈洁同时建议加强制度设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一名70多岁的社区居民反映去深圳市人民医院旁的保健办体检,排了半天队却碰到有人插队,该居民说“当时想上去打他的心都有”。“像这类事,建议保健办实行分区制,以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她说。
市人大代表韩蔚表示,医患关系其实是社会信任的问题,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她介绍说,深圳公立医院资源共享的问题根本没有进展,医院本身也不积极,这样导致患者要不停地先出院,又重复检查,再转院等等,每次都要找熟人,百姓怨声多。她建议,在提高医生待遇的同时应对医生培训和监管,严守职业道德,对医生的考核应增加“由患者和居民对其评议”。
另外,韩蔚建议,先梳理问题,理出路径,可先出“政府令”,快速出政府规章,走在全国前面。
医患现状
“医闹”事件呈上升趋势
市公安局治安处有关负责人现场透露,近几年,深圳出现的医闹纠纷,难度、复杂度呈上升趋势,有分局曾反映每月都要处置规模上百人的“医闹”,几乎每三天就有一“小闹”。对此,她建议医院加强监控治安设施的投入,提升保安培训防范,同时加强视频取证质量等,医院先做好安全“自我保护”。
市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郭勇忠表示,法官和法务人员被袭击事件也常有发生,法院对此建立起了预防机制,发现冲突苗头会向保安提请注意,建议医院也建立起有效的预防机制。同时,他也建议医院要提高医疗职业水平,“目前,市中院每年会处理几十宗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但是不少医院此前门诊记录不足,一旦出了事临时补充门诊记录,这从法理来说已经表明医院是有问题的,医院应加强注意。”他说,同时专家的介入有助于调解,效果较好。市中院就准备建立“医学专家库”,解决目前医疗鉴定存在重复鉴定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公关处副处长全小林表示,市检察院曾对“医闹”等事件实行过“快捕”程序,以增加威慑力。她建议“以改革思维创和谐环境,加强分级医疗等改革的开展精度;以法制的思维维护医疗秩序。让情感的归情感,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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