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顾瑞珍 罗沙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4-04-30 09: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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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重典”呵护“美丽中国”-——专家学者纵论新修订的环保法
25年磨一剑。新修订的环保法终于“尘埃落定”。近日,环保专家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环保法的修改是针对我国环境污染现实的一记重拳,将对我国环境质量的提升产生重要作用,但“最严环保法”还需最强执行力。
多种综合措施对雾霾治理会起到效果
“我看到环保法,确实眼前一亮。这对于促进目前的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贯彻国十条,都有非常好的法律基础。”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说,从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方面来说,建立了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可以保障把大气十条的实施从一个临时性的管五年的行动计划变成一个常态化、法制化轨道。
柴发合认为,新修订环保法的出台为现在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也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该更细、规定得具体、操作性更强,把基本法里的原则具体化。
新修订的环保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作了更多有针对性的规定。柴发合说,这次已经从法律上把当地环境质量的任务落实到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同时也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提出了未达标的地方限期达标的制度、按期达标的制度,但是怎么按期,还要制定一些政策。
环保部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说,为了治理雾霾,特别提出“国家大力支持环境科学研究,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动环保的信息化,国家通过财政资金等方式来支持环保的产业发展”。此外,监测机构必须严格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等,都提出了特别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说,环境保护法中的所有措施,对防治大气污染都是有力的。“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这是从源头上看,对大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治理,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法律有很明确的态度。
另外,要从源头治理,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就是要坚持从源头治理改善能源结构的导向。
柴发合说,有了法律保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实现的可行性比原来增加很多。从远期情况看,会对整个大气污染防治长期的战略发生重大的影响。我们不仅要改善环境质量,而且要逐步地实现城市环境质量、区域环境质量达标。
按日处罚“上不封顶”表述并不准确
加大惩治力度是修改后的环保法一大亮点,由于引入了“按日处罚”机制,许多报道用“上不封顶”来描述今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
“这种说法不准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说,“环保法作为环保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主要是要引导各个环保领域的单行法律作出相应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按日处罚,所以不会具体设置处罚的数额或者限额。”
他表示,环保法中已经明确,罚款处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来确定。“这就是起到引导的作用。环保法没有确定底限是多少,但是具体的单行法要给出相关标准。”
“史上最严”环保法对企业是压力更是机会
修改后被外界称之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是否让企业感受到了更大的环保压力?
“修改后的环保法的确非常严格,尤其是按日计罚的机制,肯定会让企业感受到压力。”华能集团副总经理胡建明说,“但是对于严格按照国家排放标准来执行环保措施的企业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
胡建明表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环保法还给企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发展空间。“新的大环境肯定会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清洁能源的开发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市场需求,同时还能够推动企业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太原钢铁集团环保部副部长张国志说,严格的环保法规,对于重视环保的企业实际上是一件好事。“守法的企业环保投入比较高,而不守法的企业环保投入低,严格的环保法规能够消除企业间低成本、低代价的恶性竞争,这对守法的企业来说是个利好。”
“其实国内环保治理水平不比国外差,好的装备都有,就看企业是不是真的投入,这就要靠实施严格的环保法规来保证。”他说。
再好的制度,关键是执行。一系列具有很强“杀伤力”的规定让人们对新修订的环保法充满期待,同时又难免担心,它们能否得到不折不扣的严格执行。专家们表示,最严的法律更需要最强的执行力,全社会要对环境污染违法零容忍,要做到环境治理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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