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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食药总局: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出台-
  • 【发布单位】作者:林丽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6-06-16 09:55:5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食药总局: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出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咸泽6月15日在“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透露,《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将细化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义务。


此次论坛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分论坛活动之一。论坛上与会嘉宾热议备受消费者关注的外卖平台出现“黑作坊”等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一些‘黑作坊’的网络订餐页面公示信息不真实,今后不仅要‘亮证经营’,确保经营范围与许可经营项目相一致,还要保证公示信息绝对真实。”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说。

此外,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还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认为至少有以下十项:第一,第三方平台备案;第二,入网主体资质审查与实名登记;第三,食品安全风险的自查和排查;第四,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报告;第五,严重违法行为发生时停止平台服务;第六,履行特别承诺,如先行赔付;第七,投诉举报的处理;第八,承担附条件民事责任赔偿;第九,执法调查配合;第十,食品安全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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