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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完成草案初稿拟制-
  • 【发布单位】作者:李国利 刘雪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5-23 16:57:3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完成草案初稿拟制-

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主任冉承其23日在第八届中国卫星导航学术年会开幕式上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研究起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已完成草案初稿拟制,即将形成征求意见稿。


作为国家卫星导航领域的基本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规范国家卫星导航领域相关活动和工作,确立北斗系统作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

冉承其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导航条例》起草组包括中央和国家部委,以及民航、电力、公安等重要用户和重点企业协会专家代表,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召开全国性学术研讨会议,已取得积极进展。

起草工作组组长、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总设计师杨长风说,这个条例将填补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短板,通过法治手段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发展,保障北斗系统工程建设、稳定运行,提供连续可靠的服务,促进北斗系统的广泛应用。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中国着眼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杨长风说,卫星导航系统建设和应用是个复杂巨系统工程,应该加强顶层设计,形成最大合力,避免出现重复投入、资源浪费。

为推动北斗系统发展,2016年6月16日,我国发布了卫星导航领域的首部白皮书《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向全世界宣示发展原则和主张。目前我国在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军民融合发展规划中,都将北斗系统建设应用列为重要内容。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农业部、民政部、工信部等部门制定应用标准,推动北斗系统的规范化应用。

冉承其说,使万物有感、万物互联、万物智能是构建未来智能社会的根本,北斗作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将成为万物互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

根据计划,我国今年下半年将发射6至8颗北斗三号全球组网卫星,2018年前后完成18颗卫星发射,率先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基本服务;2020年将形成全球服务能力,建成世界一流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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