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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我国《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发布 填补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空白-
  • 【发布单位】作者:赵静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9-19 17:40: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证券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发布 填补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空白-

记者19日从中国贸促会例行发布会上获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牵头制定完成《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该规则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将填补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空白。


国际投资仲裁是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间投资争端的一个主要方式。与诉讼、调解、协商一样,仲裁也是一种常用的争议解决方式,且具有专业、保密、灵活、快捷、国际性高等优势。

当前,我国已是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和第三大吸收外资国,无论是在中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或是外国投资者与我国间的投资争端都逐渐呈现出增多态势。同时,随着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一带一路”持续推进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日渐加快,我国自有的投资争端仲裁服务也更变得迫在眉睫。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的出台正是填补了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仲裁规则的空白,将为我国企业提供解决与东道国投资争端的制度化保障,也为营造我国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基础。“而在此前,争议出现后,我国企业或外国投资者都不得不只能选择ICSID(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等国际仲裁机构。”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告诉记者。

据介绍,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具有多个亮点,如适用范围的专业性——规定了是解决基于合同、条约、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提起的,涉及投资者与国家或政府间组织的国际投资争端;以《仲裁员名册》为仲裁员设定高门槛;约定公开审理,增强了仲裁程序的透明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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