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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海南:出台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禁止刊登商业广告-
  • 【发布单位】作者:李金红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7-11-26 19:12: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海南:出台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禁止刊登商业广告-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禁止刊登商业广告,实现政府网站健康发展。


《办法》强调,政府网站不得链接商业网站,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得使用可能存在潜在版权纠纷或争议的图片和视频。政府网站建设管理遵循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打造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此外,省、市县(区)政府应当开设门户网站;省政府部门、设区的市政府部门可以开设部门网站;省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县级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单独开设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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