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杨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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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28 15: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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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冷静期”按下离婚暂停键 这场婚姻保卫战你怎么看?-
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其中的婚姻家庭编草案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在专家看来,在离婚率不断攀升的当下,设置离婚冷静期在维护婚姻关系稳定方面值得肯定,不过,这一举措需更为细化,诸如对离婚人群区别对待,规避一些风险因素。
婚姻保卫战:社会“最小单位”的不稳定
8月2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在婚姻家庭编,草案给中国人的离婚设置了一个“暂停键”,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据介绍,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在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
中国人常说“家和万事兴”,个体家庭是一个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关系稳定可谓社会稳定的基础。
不过,据民政部统计,从2003年开始,中国离婚数量已经连续十余年增长,这期间,近十年间,增长幅度更加明显。
以去年为例,2017年中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37.4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70.4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6.9万对。
一年内,400多万个中国家庭宣告解散,而离婚的影响则要波及当事双方更多的家庭,社会“最小单位”的不稳定,越发成为一个受到舆论关注的大问题。
多地法院已在探索“离婚冷静期”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如何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际静一静、想一想,近些年来,司法部门已经在尝试探索。
今年7月,有媒体披露,最高法已发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而在此之前,在公开的报道中,“离婚冷静期”这一举措已经出现在四川安岳县、陕西丹凤县、山东济南市中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实践中。
根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16日,广东高院首次提出“离婚冷静期”的完整规定,将其区分为情绪约束冷静期和情感修复冷静期,并规定了不同的启动条件、设置期限和运用规则。
婚姻不能儿戏,更不是朝合夕散、各顾自我的临时搭伙,司法领域家事审判也显得尤为重要。
最高法于2016年下发《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提出“要在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
争议和担忧:“冷静期”会被滥用吗?
“离婚冷静期”设置是否科学?短短的“冷静期”真能为飙升的离婚率刹刹车?
其实,从多地试点“离婚冷静期”开始,在网络上,关于此举的争议和担忧之声就不断。
有网友认为,这样能很好的避免冲动“闪离”带来的悲剧婚姻,也有网友提出,离婚冷静期是在干涉离婚自由,还有网友担心,“冷静期”会不会增加离婚纠纷复杂性,甚至成为当事一方拖延离婚的借口。
对此,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玉霞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给了任意一方单方撤回离婚的权利,这样的“缓冲期”,无疑可以防止一些冲动型离婚。
不过,张玉霞也提出,“离婚冷静期”应有更细致的规定,规避一些风险。
“例如,在实践中,可能会有人为了购房等事由,对该冷静期予以滥用。此外,对于因各种原因坚决想要离婚,并可能在财产等问题处理中做出妥协的一方来说,冷静期的设置无疑增加了风险。”
专家:“冷静期”也需区别对待
在专家看来,“离婚冷静期”设立的关键,在于对离婚群体进行细分,相关的民政部门、司法部门能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对于《民法典》草案拟定的“离婚冷静期”,张玉霞认为,在维护婚姻关系稳定、保证夫妻双方都有撤回离婚权利的方面,草案的规定值得肯定。但在实践中,则还需要相关部门对设定冷静期的离婚人群进行细分。
“若只是感情破裂,则应当给予冷静期,但若存在家暴等违法犯罪因素,则建议立刻离婚。”张玉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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