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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津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9-11
  • 【生效日期】2003-09-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津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津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津价费〔2003〕430号)




一、车型分类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73元,每车每公里0.71元。

(二)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97元,每车每公里为0.95元。

(三)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5吨至10吨(含10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147元,每车每公里1.43元。

(四)四类车:40座以上客车,10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及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车,行驶全程收费180元,每车每公里1.75元。

(五)15吨以上货车,行驶全程收费196元,每车每公里1.91元。

二、收费站设置

在津蓟高速公路设置主线收费站2座,站名为"津蓟高速公路天津收费站"、"津蓟高速公路蓟州收费站";设匝道收费站5座,站名为"津蓟高速公路北辰收费站"、"津蓟高速公路九园收费站"、"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温泉城收费站"、 "津蓟高速公路宝坻北收费站"、"津蓟高速公路宝坻南收费站"。其中"津蓟高速公路宝坻北收费站"是津蓟高速公路与京沈高速公路(天津段)的互通收费站,该站与京沈高速公路互通时,其通行费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京沈高速公路(天津段)收费标准执行。

三、津蓟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定为28年,自2003年10月1日起至2031年9月 30日止。

四、车辆通行费票据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批准设置的收费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搞好服务。

六、津蓟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自2003年9月26日起执。 请你局接文后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二OO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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