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通 部 关于颁发《公路汽车营运票单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交公运
交 通 部
关于颁发《公路汽车营运票单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交公运(65)于字第56号
收文单位(略):
为了整顿和简化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和原始凭单,促进企业革命化,我部通过试点和总结经验,并综合各省、市、区公路运输部门所提意见,制订了“公路汽车营运票单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现颁发,希转知所属汽车运输单位贯彻执行,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 新票单原则上自一九六六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但有些地区原有票单储备较多的,可由交通厅(局)考虑,暂时继续使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新票单实行日期。
二、 在实行新票单以前,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各级运输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人员深入学习,做到应知者知,应会者会。并结合本省、市、区业务需要,因地制宜拟订实施细则(或票证凭单管理办法)和制订辅助票单,同时贯彻执行。
三、 新票单实行日期及布置执行情况,希报我部备查。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公路汽车营运票单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 建立统一管理制度
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凭单由交通部制定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各省(自治区、市)交通厅、局(以下简称各省)应根据部定统一格式和使用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全省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凭单的管理、使用实施细则,颁发所属单位执行。除部定统一格式,必须贯彻执行外,其他各种营运辅助票单,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制定。
二、 票证凭单的管理使用
(一) 票证凭单由省一级运输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印制。省一级运输机构也可授权给有印刷条件地区的二级机构(分局、公司、运输处、总站)按照规定格式印制,但应保证格式的统一。其他单位不得自行印制。
(二) 票证凭单原则上由省一级运输机构设票证室(或总票库)统一保管,二级运输机构应设票库(室),负责本地区票证凭单的保管,各基层运输站应指定专人负责营运票证凭单的保管使用工作。
(三) 票证凭单的领用、分发、报解,由各省一级运输机构制定使用程序,颁发执行。为了贯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精神,各级票证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并加强考核检查。
三、 营运票证凭单的检查工作
营运票证是汽车运输企业的有价证券。各省一级运输机构,必须加强对所属单位营收工作和票证凭单管理工作的领导,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立专职人员,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防止发生差错和其他漏洞。有关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由各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写入实施细则。
四、 统一票单的种别和编制规格
(一) 公路汽车营运票证凭单统一格式暂定为下列16种:1。客运行车路单(式1,式1~1);2。货运行车路单(式2);3。固定起止站客票(式3,式3~1);4。固定起站客票(式4);5。补充客票(式5);6。随车出售客票(式6);7。客运包车票(式7);8。客票退票费收据(式8);9。行李包裹票(式9);10。补充行李票(式10);11。行包零担货物标签(式11);12。零担货物托运单(式12);13。整车货物托运单(式13);14。零担货票(式14);15。整车货票(式15);16。运杂费订正单(式16)。
(二) 公路汽车票证凭单,均须在其名称前冠以省名(例如××省公路汽车客票),不具体标列经营单位名称,并应编号,其顺序号码前先冠以二级机构的首字,在首字后面由一号至一万号循环,附记汉语拼音A、B、C……等符号。
如需在票据上加印“票照印”时,可由省自行规定,印在票据的适当位置。
兄弟民族地区可由省自行规定在票单上加印民族文字,如票面规定尺寸不敷排印,可酌予放大。
(三) 各省公路运输主管机构应及时总结使用和管理统一票证凭单的经验,并报交通部,以便在适当时期进行修订。
第二章 行车路单
行车路单就是行车命令,它是运输企业组织和指挥汽车运行作业的重要凭证,又是企业各部门检查考核运输生产和行车消耗的重要依据,是汽车运输企业的主要原始记录。
行车路单分客运行车路单和货运行车路单两种。
一、 客运行车路单
客运行车路单是客运班车运行作业的依据,行车人员必须执行行车路单所列的任务。1。 路单及运行记录附页的尺寸为26×18厘米,如站点多的路线可酌予放大。需要加印油票的,可在路单的右侧印制,其格式内容由各省自行确定。
2。 运行班次多,沿途乘客上下频繁的短途班车,各省如有需要,可另行规定“客运补充行车路单”格式。
3。 客运行车路单,按顺序号签发和销号。一天或一个班次使用一张,如果一天行驶两个班次以上,自第二个班次起,每次应另填运行记录附页(运输主管机构可视具体情况规定某一路线来回程使用一张路单)。
4。 运行记录附页必须随客运行车路单同行,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运行记录实绩汇总结算,一次填入客运行车路单总结栏内。
5。 行车路单表头部分车号、班次、始发站和终点站等项由调度员于出车前填妥。对运行中应注意事项由调度员在备注栏内注明。
6。 运行记录栏内“时间记录”各项和“起站”由始发站和中途各站填写。
7。 “上车人数”栏,由各站将本站上车旅客总数填写后,再按站名顺序将旅客数分别填入应到站格内。如无旅客上车,可在应填格内划一横线。临时发生旅客上下车时,可在已填妥上车人数右边用“+”、“-”的办法处理。中途招呼站上车人数,由邻近的下一站补填。
8。 “到站”栏由始发站按本班次行驶路线所经车站顺序填写(或盖戳),客流大,站点多的路线,也可事先印好站名。
9。 “小计”栏的计算有两种方式,可由各省自行确定采用其中的一种:
第一种,横列式小计:由起站按每个到站的人数乘运距得出每站人公里数,再把各到站的人公里数相加得出小计人公里数,填写于右边“小计人公里”栏内。
采用这种方式的,路单左下角的小计栏(包括“下车人数”、“车中共有人数”、“到下一站里程”、“人公里”等项)不必印。
第二种,竖列式小计,其计算方法是:
(1) “下车人数”由上一站为下一站填写。将本站和前站到达下一站的人数相加,即为下一站的下车人数,填写在下一站名下端的“下车人数”格内。
(2) “车中共有人数”是指起站(上一站)至下一站间在车中的共有人数,由起站为下一站填写。如到站无上下旅客时,“车中共有人数”不变。
(3) “到下一站里程”,分线印制路单的,可将站名及到下一站里程预先印在路单上。
(4) “人公里”的计算式是:
起站至下一站人公里=站距里程×车中共有人数。采用竖列式小计,路单右边的“小计人公里”栏不必印。
(注:关于竖列式的计算举例,可参阅汽车杂志一九六四年第十二期“客运行车路单的使用和管理”一文。如需编制人公里查对表,可参阅汽车杂志一九六五年第二期“用对表法快速填写客运路单”及一九六五年第九期“ 用对表法核算路单
人公里数”两文)。10。 路单背面栏目的填写方法:
(1) “行包、邮件、零担货物运送记录”,由各起站经办人填写。
(2) “停车记录”填写车辆在运输途中因事故停驶的时间原因,如抛锚、肇事、待渡等事项。
(3) “轮胎记录”栏内“拆下轮胎行驶里程”,填列拆下的轮胎本日(或本班次)已行驶的里程。
车辆在运行中发生(2)、(3)事项后,由司机填写,收回路单时调度员或有关人员须进行详细核对。
(4) “燃料记录”由油料员或统计员填写。其中“应耗”项,填列按定额应消耗油料数量。
(5) “总结”栏内各项在收回路单后由统计员审核结算时填写。
11。 代客车执行客运任务时应使用客运行车路单,回程装载货物时,其运输量填于零担运输量栏内,货名填于备注栏内,“出车时间记录”、“总结”等栏,按原规定填列。12。 车辆运行中途,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旅客和行包等如换车中转或驳运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并由中转车站按实际行驶里程订正运输量。
二、 货运行车路单
货运行车路单是载货汽车司机执行运输生产任务的依据,必须按照计划任务执行。在运输过程中,未经调度部门许可,不得任意变更任务。
1。 路单的尺寸为26×18厘米,但各省可根据实际需要,酌予放大。如需加印油票的可印在路单的右侧,如需加印收货回单的可印在路单左侧,其格式内容,由各省自行确定。
2。 货运行车路单,按顺序号签发和销号。原则上每天使用一张,长途行车当天不能返回时,可往返使用一张。第一版所列各项,应在出车前由调度员填妥。如单车运行作业计划已列有“计划任务”栏各项内容,可由运输主管单位确定,把单车运行作业计划随路单同行,免填计划任务栏。“实际完成记录”各栏,由车站货运业务人员或现场调度员填写;无现场调度员的由司机填写。但在收回路单时,调度员须详细核对。
3。 “停车记录”,“轮胎记录”,“燃料记录”各栏的填写方法同客运行车路单。4。 “总结”、“出车时间”和“换算运量”栏于收回路单后,由统计员结算时填写。5。 附搭旅客时,“起点”和“止点”栏填写旅客上下站名。旅客运量填写于人公里栏内。
第三章 客运票证
客运票证是旅客乘车和交运行李包裹的凭证,也是收取票款和运费的收据。
一、 固定起止站客票
本票为主要常备客票之一,采用卡片式,适用于客流较多的起点站。
1。 本票有两种格式:一种硬纸卡片式,票面尺寸为5。7×2。5厘米,票面颜色用白底加印浅黄水纹;一种软纸卡片式,票面尺寸为7×3厘米,票面颜色用白底,各省可采用其中一种或两种。票背面各省可加印:发售站名、旅客注意事项等。
2。 使用方法:全价票以整票发售,军人票沿斜线剪去“童”字票角,按“军票”票价收费。童票沿斜线剪去“军”字票角,按儿童票票价收费。剪下的票角上报审核。旅客如需要报销证明,可在到达站验收客票时,撕去左上角交还旅客。
3。 “车次、顺号(对号入座的可改为“座号”,以下各票同)、月日时分开车”可在客票正面或背面加盖戮记。
二、 固定起站客票
本票为不固定到达站的常备客票,主要用于普通旅客全价票。
1。 到达站名最多印25个,每格不得小于0。4厘米,如站点多的路线超过25个站时,可连续分本印制。如站名不足25个,可相应缩短,到达站名的排列,自右向左依次排列。每一百张装订一本。
2。 票背面,可由各省确定,在适当位置加印有关事项(以下各票同)。
3。 使用方法:发售本票时,按旅客到达站名,沿左边竖线处撕下交付旅客,凭以乘车,下余部分连同票根上报审核。票内乘车日期应盖戮记,不得填写,以免涂改,其余各栏也可用戮记或填写发售。旅客需要报销证明,可在到达站验收客票时,撕去右上角交还旅客。
4。 使用固定起站软票的车站,发售军、童票时,可用补充客票。
三、 补充客票
本票是补充常备票不足或临时补票时使用的票种,常用于:(1)备票不足时,暂时代用;(2)中途搭客,到站临时补票;(3)用作固定起站的军童票;(4)包车需要分开客票时(不另开包车票)。除上述用途外,不得滥用。
1。 首行金额可根据最低需要数起印,由小到大,自右向左,顺序排列25号,但每格不得小于0。4厘米。如票面末行金额不够使用时,可依顺号连续分本印制。每一百张装订一本。
2。 使用方法:发售本票时,根据票别,在“整”、“军”、“童”字上划“V”以便区别,按实收票价左边的竖线处撕下交给旅客凭以乘车,下余部分连同票根上报审核。旅客需要报销证明,可在到达站验收客票时,撕去右上角交还旅客。
四、 随车出售客票
1。 本票按行驶路线制,专供车上售票使用。票长尺寸根据所印站名多少而定,但总长不得超过21厘米,首行金额可根据最低需要数起印,但每格不得小于0。4厘米。如路线站点多的,可依顺号连续分本印制。不同路线可单册印制。如一百张或五十张装订一本。
2。 使用方法:发售本票时,在旅客乘车起点站划“V”符号,到达站划“0”符号,如系童票,在“童”字上划“0”。票面日期在出售时划“0”符号。票根部分××站至××站的填写方式用站名还是用站号或不填可由各省确定。票根月日可以在到站后补填或盖戮。发售时按实收票价左边的竖线处撕下交给旅客,凭以乘车,下余部分连同票根上报审核。旅客如需报销证明,可在到达站下车验收客票时,撕去右上角交还旅客。
3。 短途班车可由各省规定采用区段客票,格式自订。
五、 客运包车票
1。 本票是在旅客集体包车时填写使用的票种,为薄纸复写式,每组一式四联,每五十组装订一本。第一联起票站存查,印黑线黑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一、起票站存查”;第二联上报审核,印红线红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二、上报审核”;第三联交旅客凭以乘车并代包车费收据(不另开其他收费凭证),印绿线绿字,在票页右面加印“三、凭证(代包车票收据);第四联随行车路单备查,印淡蓝线淡蓝字,在票页右边加印“四、随行车路单备查”。
2。 双程包车时,在起迄地点栏内填明“××站至××站往返”字样;军人包车在附记栏内注明。包车单位需要分开客票时,用补充客票代替,不再填给客运包车票。
六、 客票退票费收据
本收据是核收旅客退票费的凭证,在核收旅客退票费后,交给旅客,作为收款凭证。每一百张装订一本。
七、 行李包裹票
本票是旅客托运纳费行李和托运包裹用以提件的凭证,也是车站承运行包收费的票据。
1。 行李包裹票为薄纸复写式,每组一式四联,每五十组装订一本。第一联起票站存查,印黑线黑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一起票站存查”;第二联上报审核,印红线红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二,上报审核”;第三联交旅客或托运人至到达站凭票提件,如旅客或托运人需报销证明时,到达站应在提单上盖“已提取”戮记交还旅客或托运人,印绿线绿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三、提单(代行包费收据);第四联通知到达站核对,印淡蓝线淡蓝字,在票页右边加印“四、通知到达站”。
2。 使用方法:起票时按行李和包裹的划分,在类别栏内分别填写行李或包裹,如系行李应在“包装”栏内填明皮箱、铺盖、网篮等,根据托运行李客票张数,填在客票张数栏内,同时在客票上加盖“行”字戮记;超过规定携带行李重量的,其超出重量部分,填在按包裹计费栏内。
八、 补充行李票
本票限用在车上售票的班车,或旅客自行看管的纳费行李,或旅客中途乘车携带行李到站补票时使用。
1。 票面顺序号,按票面金额从小到大,自右向左依次排列。每一百张装订一本。2。 使用方法:发售时按实收票价左边的竖线处撕下交付旅客作为凭证,下余部分连同票根上报审核。旅客如需报销证明,可在到达站验收行李票时,撕去右上角交还旅客。3。 经常使用补充行李票的路线,可以定线印制,把沿途站名印上,使用时由乘务员在起、到站名上划符号即可。
九、 行包、零担货物标签
本标签是托运人托运行包和零担货物的标志,也是标明起运站和到达站及核对提货单的依据之一。
使用方法:标签内行包或零担票号由起运站经办人填写,如托运行李则填行李票号;如托运零担货物则填零担货票号;如系危险品应在标签上加盖“危”字红色戳记,其余各栏由托运人填写。标签填妥后,应由起运站拴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或零担货物的两端。
第四章 货运票证
货运票证是托运和承运货物的凭证,也是核收运杂费的依据。
一、 货物托运单
货物托运单是托运人向运输单位提出运输要求,说明货物内容,运输条件和其他约定事项的一种原始凭证,分零担货物托运单和整车货物托运单两种。
(一) 零担货物托运单
零担货物托运单是托运人托运零担货物的凭证。
使用方法:凡托运零担货物,由托运人填写本单粗线外各栏,如系危险、易燃、易碎等货物,应在性质栏内填明;有关注意和约定事项,应在“附记”栏内填明,此单由受理单位存查。
(二) 整车货物托运单
整车货物托运单是托运人托运整车货物的凭证。
1。 使用方法:凡托运整车货物,由托运人填写粗线外的各栏。如系危险、易燃、易碎等货物,应在“性质”栏内填明;有关注意和约定事项,应在约定事项栏内填明。此单由受理单位存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记录其运输进度。
2。 推行五日或旬运行作业计划的单位,如需以本单代替要车计划的,可将本单改印复写式,除最后一联在背面印“运输记录”外,其余各联免印“运输记录”,增加的各联,作为批复,下达任务和编制运行作业计划使用。
二、 货票
货票是承运货物时使用的票证,是收取运杂费和交接货物的凭证。货票分零担货票和整车货票两种。
(一) 零担货票
1。 零担货票是承运零担货物时使用的票证,为薄纸复写式,原则上每组一式四联,每50组装订一本。第一联起票站存查,印黑线黑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一、起票站存查”;第二联上报审核,印红线红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二、上报审核”;第三联交托运人,印绿线绿字,在票页右边加印“三、运费收据”;第四联随货同行,在交付货物时,由收货人签章后留存到达站备查,印淡蓝线淡蓝字,在票页右边加印“四、收货回单”,并在票页右下角加印“收货人签章”一栏。一至三联免印“收货人签章”一栏。2。 各省如确需要增印一联时,可作为第五联,票式比照第二联印棕色线棕色字,但不得打乱上述各联的顺序和用途。
(二) 整车货票
整车货票是承运整车货物时使用的票证。原则上一车一票(大吨位车或拖带挂车装运两个货主以上的货物时,应一个货主开一张票)。但大批运输,采用汇总结算方式的,可以多车汇总填发一票(免填车号和司机姓名)。其他使用方法同零担货票。
三、 运杂费订正单
运杂费订正单是向原付款单位订正运杂费计收错误所使用的凭单。
1。 本单为薄纸复写式,每组一式三联,每50组装订一本,第一联填发单位存查,印黑线黑字,在该单右边加印“一、填发单位存查”;第二联上报审核,如退还运杂费,须送原付款单位签章后上报审核,印红线红字,在该单右边加印“二、上报审核”;第三联交原付款单位,如系补收运杂费,作为收费收据,如系退还运杂费,作为退款通知单,印绿线绿字,在该单右边加印“三、交原付款单位,补收运费代收据,退还运费代通知
单”;第一联和第三联免印“收款单位”、“经办人”字样。
2。 客运包车发生计费错误时,亦可用本单订正,并在“订正原因”栏内详细注
明。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