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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废止执行《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第二项补充规定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88)交海字710号
  • 【发布日期】1988-12-05
  • 【生效日期】1988-12-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废止执行《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第二项补充规定

交通部关于废止执行《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第二项补充规定

(爆炸品部分)的通知
(1988年12月5日(88)交海字710号)


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各有关港务局、海上安全监督局:
自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83)交海字2130号《关于执行〈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补充规定(爆炸品部分)的通知》公布以来,对于满足爆炸物品及时出口,节约船舶运力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第二项补充规定对保证运输安全没有十分把握。为此,现决定废止第二项补充规定,并自文到之日起,船舶载运爆炸品(含特资)按《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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