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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3〕65号
  • 【发布日期】2003-11-18
  • 【生效日期】2003-12-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京政办发〔2003〕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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