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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对旅客购买托运出境的 抽纱品凭许可证验放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0-01-12
  • 【生效日期】1990-01-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对旅客购买托运出境的 抽纱品凭许可证验放的通知

关于对旅客购买托运出境的
抽纱品凭许可证验放的通知

(1990年1月12日)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五日我署(89)署监一字第654号《关于转发对外经济贸易部< 关于加强抽纱品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抽纱制品中的五种机绣品出口的监管要求已予明确。鉴此,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商场以现汇零售代客托运出境的抽纱品,海关应凭经贸部核发的出口许可证验放。
我署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七日所发(89)监二、(一)字第182号文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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