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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旅游局关于同意吉林省 试办延吉至稳城自费旅游改变出入境口岸的函
  • 【发布单位】国家旅游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0-09-15
  • 【生效日期】1990-09-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旅游局关于同意吉林省 试办延吉至稳城自费旅游改变出入境口岸的函

国家旅游局关于同意吉林省
试办延吉至稳城自费旅游改变出入境口岸的函

(1990年9月15日)

吉林省旅游局:
经研究,同意你省试办延吉至稳城一日游的出入境口岸由图们口岸改为珲春市的沙坨子口岸。其它原则不变,仍按我局一九八八年八月八日批准的旅外字〔1988〕第0105号《关于同意吉林省试办延吉至稳城自费旅游的函》办理,同时请你局制定组织中国(吉林省)边民自费赴朝鲜边境城市(塞别尔郡、稳城郡)一日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并报我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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