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清理财政暂付款和压缩财政结转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清理财政暂付款和压缩财政结转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3〕第42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近年来,随着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对我区的投入逐年加大,全区财政支出保持了较快增长,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财政运行中也存在财政暂付款和结转下年支出增长过快、规模过大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和资金效益的发挥。为认真解决好存在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财政暂付款和压缩财政结转的重要性
按照《预算法》要求,财政支出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财政暂付款是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应及时清理,年终原则上应无余额。大量的逾期财政暂付款,危害很大。一是占用了大量的财政预算资金,加大了各级财政预算资金调度的难度,难以保证财政预算正常执行。同时,也成为财政结转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在财政预算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占了工资、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项目资金。三是一些已经形成的财政支出没有真实反映出来,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财政赤字。四是随着时间的推延,管理人员的变更,许多应该按期收回的暂付款项无法收回,有些成为难以清理的“死帐”,给财政运行留下了包袱和隐患。五是使经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软化、约束力不强,长此以往,将动摇财政预算管理基础。六是容易产生不规范的行为。由于客观原因,各级财政年终有一些支出结转到下年是正常的,但是结转规模过大,不仅使一些应在当年支出的项目不能及时发挥效益,而且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加大了对下一年度预算执行的冲击,特别是有些结转甚至成为没有资金保障的“空结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把清理财政暂付款和压缩财政结转作为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二、严格控制支出,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各自的财权和事权,建立财政支出约束机制。办任何事情,都要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认真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或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特别是在各级财政财力增长有限,财政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更要按照“调整结构、确保重点、压缩一般、加强管理”的要求,大力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项重点支出,力求收支平衡。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节约财政资金。要从严控制追加支出,必须追加的预算支出,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大额追加项目,要集体研究确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增强预算平衡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忌不顾财力可能大量举债或垫付财政资金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严防形成新的财政风险。
三、加强预算资金调度管理,清理财政暂付款,减少财政资金不合理占用
各级财政要严格按预算安排和项目实际执行进度,及时合理地拨付资金。要严格控制财政暂付款项,原则上不得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建设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确需暂付的,要在确保年度预算正常执行和年终前收回的前提下从严审批。对以前年度的暂付款,要分清情况,限期清理。不属于财政供给范围的,要立即收回,一次收回有难度的,要做出计划,分期收回;属于财政支出范围的,要通过财政预算给予安排,该做预算拨款或预算支出的,应当及时办理会计转帐手续。盟市以下财政超收除了救灾、弥补工资和社会保障资金不足外,要优先用于消化暂付款。对在年初预算中已足额安排的项目支出,年度中上级财政又给予了专项补助的,各级财政可以调整预算,将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用来消化暂付款。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国有股减持收入等原则上要全部用于消化暂付款。自治区对盟市在预算资金调度上要严格控制,对各盟市的超调资金数额原则上控制在2002年底的水平上,并力争逐年减少,促进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良性循环。
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压缩财政结转下年支出
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防止留下不应有的财政结转。要大力压缩财政结转,年度终了,凡有赤字的地区一律不得办理财政结转,对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需结转的专项资金,在平衡预算的次年要在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没有赤字的地区,除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需办理结转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和盟市以下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律用来消化暂付款。特别是要解决跨年度结转问题,年终结转的项目、内容必须是当年发生的。各盟市不得自行扩大结转范围和项目,不得硬性增大结转支出,不得办理无项目的结转。
五、确定目标,加强考核,建立激励制约机制
为确保清理财政暂付款和压缩财政结转工作落到实处,保证财政正常运行。自2003年开始,各盟市旗县年终财政暂付款规模每年要比上年压缩20%,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财政暂付款规模降到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财政一般预算结转每年不得高于当年最后一般预算支出预算数的10%。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自治区财政将按一定比例扣减其转移支付或税收返还;对达到上述要求的,自治区财政将给予适当奖励。同时,自治区财政将从2004年开始,把上年清理暂付款、压缩财政结转作为对各地财政考核的内容之一。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大局,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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