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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免征教学实习船运输管理费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91)交运字260号
  • 【发布日期】1991-04-06
  • 【生效日期】1991-04-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免征教学实习船运输管理费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免征教学实习船运输管理费的通知

(1991年4月6日(91)交运字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办):
根据部(90)交运字95号《关于对交通系统教学实习船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为了支持交通教育事业,加快航运人才培养,经商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决定对交通系统持有《教学实习船证书》的船舶,免征水路运输管理费。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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