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对《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 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报告的通知》的意见
人事部关于对《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
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报告的通知》的意见
(人职函〔1992〕1号)
国务院办公厅:
你厅秘书三局转来的《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报告的通知》(修改稿)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原稿第11页第12行至14行为“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有关部门合用开展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并相应发给国家承认的职称证书。”建议改为“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称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双轨制’原则,组织乡镇企业开展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并相应发给国家承认的职称证书”。
原稿第8页第11行至13行为“进一步抓好岗位培训、文化基础、专业人员继续育等。要注意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较高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议改为“要围绕产品质量、增加品种、降低能耗、提高效益、改进管理等问题,组织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进一步抓好岗位培训、文化基础教育等,注意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较高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1992年1月3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