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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
  •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发[1993]147号
  • 【发布日期】1993-12-24
  • 【生效日期】1993-12-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的通知

(1993年12月24日国税发〔1993〕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了适应增值税制改革的需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纳税人销项税额的发生,进项税额的抵扣及税额计算的过程,便于纳税人正确地履行增值税的申报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及《填报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为全国统一表样,各地不得随意变更格式及项目内容。

二、有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其他管理事项,如印制等仍按现行办法处理。
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样(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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