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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函发[1995]526号
  • 【发布日期】1995-09-20
  • 【生效日期】1995-09-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1995年9月20日国税函发〔1995〕526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开辟仰光--昆明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1995〕512号)转发你局。请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做好征税工作。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开辟仰光--昆明航线的通知
附件: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缅甸国际航空公司
开辟仰光--昆明航线的通知
(1995年5月30日 国航运函〔1995〕512号)

云南航空公司:
根据中缅甸两国政府用航空运输协定及两国航空当局达成协议、谅解备忘录,缅甸国际航空公司计划从1995年7月15日起使用湿租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飞机(马来西亚注册、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标志)开始经营仰光--昆明往返航班。具体航班号、机型、班期、航线如下:

一、航班号:UB271/2

二、机型:B737-4H6(座位布局:12J/134Y)

三、班期:每周一班,周六飞行

四、航线:仰光--昆明--仰光
具体航路、时刻以民航总局航管部门的通知为准。请各有关单位大力协助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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