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会 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会
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工商纪字[1997]第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沈阳、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济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司(局、室),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贯彻中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国务院
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199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在全国反腐败工作良好的大气候下进行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反腐败工作部署,狠抓三项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有些工作成效显著,基本上达到了中纪委提出的“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的要求。
1997年的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三项工作的格局,紧紧围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深入,二个提高,三个规范”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把反腐败斗争继续引向深入,为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发展服务,进一步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切实做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廉政准则》即将颁布实施,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制定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围绕《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宴请和娱乐的“两规定一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接待标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要从简,严禁铺张浪费。
2、今年拟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领导干部在住房、建房、购房、分房、装修住房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发现有以权谋私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3、认真落实中纪委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的权力,在办证照、注册商标、广告监管、查办经济案件、市场管理、系统内发包工程等方面谋取私利,不准参与经商办企业和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和优惠条件。
4、继续清理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占用、赊借企业钱物(电器用品,通讯、交通工具),禁止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到企业报销个人费用。
5、要按照中组发[1997]6号文件要求,认真召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有计划地参加本级机关各部门和下级机关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加大系统内自查案件的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注意筛选案件线索;主动深入到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发现线索,取得突破。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加强与内部上下之间及外部监督执法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保证案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必要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局派人参与查处。对省(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举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局将主动与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联系,共同进行核查。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局批转要结果的案件,要按规定抓紧查结上报。各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做法,争取办一期案件检查培训班。
三、加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力度,塑造良好的工商形象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行政执法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反复治理。
1、要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之一抓紧抓好。治理公路“三乱”采取辖区责任制,今年各级要认真组织2次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走私物资和车辆要严格办案程序和有关规定,该没收的坚决没收,不能罚款放行。今后哪里出现公路“三乱”问题,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及其本级领导外,还要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总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防止反弹。
2、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4月发布的《 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1990年9月发出的《 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在巩固这方面治理成果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除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商当地政府妥善解决代理收费问题,避免代人受过。对已脱钩的咨询服务机构的收费要进行规范和监督检查。禁止利用职权进行各种强行摊派的行为。
3、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内要认真解决“三脱钩”(市场办管脱钩、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与咨询服务机构脱钩)的遗留问题。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实行收支两条线,认真清理“小金库”,对利用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进行贪污、私分、挪用、行贿、挥霍浪费的要坚决查处。继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用证照案费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的问题。
4、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纠风“以条为主”的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纠风纳入行业管理和行业建设轨道,实行以责任制为载体,融纠风与业务为一体的“一把手工程”,强化行政职能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坚持纠建并举,把纠风工作同开展以三优为目标的创建文明机关和工商所、“做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要组织好行风测评,接受外部监督,狠抓纠风工作薄弱环节。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局上半年在对系统行风状况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组织检查、调研的基础上,第三季度召开一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纠风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存在问题,提出纠风对策,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根据尉健行和曹庆泽同志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抓反腐败三项工作中,特别是在办案中,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深入到易发案、多发案的部位和环节,采取执法监察、专项治理、重点抽查等方法,挖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紧密围绕“两年”活动,从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入手,积极抓好执法监察的两个方面,即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搞好两者的结合。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本身的违法违纪问题;二是行政管理和执法的水平和效率问题。从而强化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各级各单位要抓几个违法行政的典型,严肃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育。要不断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和执法权威。
做好1997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真抓好“两个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
各级各单位要召开党组(委、总支、支部)会,处、科、股领导干部会及全体干部会,认真传达中纪委第八次会议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李鹏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三项工作人人皆知。在抓好传达学习、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研究部署本单位1997年反腐败工作,组织抓好落实。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反腐败斗争要深入,加强领导是关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列入重要日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负总责,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结合业务分头抓,谁分管谁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机制作用,切实把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三)围绕“两年”活动搞好教育
反腐败要在治本上下功夫,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规教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廉政准则》。教育要同工商形象建设年活动和学习景志刚、南京东路工商所等先进典型结合起来进行,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改革开放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廉洁勤政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克服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为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搞好反腐纠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保障。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要认真学习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政务“公示制度”的做法和经验。要制定和完善廉政制度,规范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职业道德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廉政守则》下发实行。加强党内监督是强化监督机制的重点,各级党组(委)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严格政治纪律,增强内部团结,提高决策水平。认真落实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重申和建立的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要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采取民主评议、政务公开、舆论监督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监督,特别是对人事安排、资金使用和个人及子女亲属利益处理的监督,使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化。
(五)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繁重,但当前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尚不适应工作的需要。各地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县以上(含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都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人员。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同时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淡泊名利、甘于清苦、乐于奉献的精神,恪尽职守,公正严明,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要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同业务部门干部交流或轮换的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中纪委、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为他们排忧解难,使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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