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成立重庆市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成立重庆市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成立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主持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870名,由原重庆市和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的43个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报筹备组公布代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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