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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 引用修订前、后刑法名称的通知
  •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文号】法[1997]192号
  • 【发布日期】1997-12-31
  • 【生效日期】1997-12-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 引用修订前、后刑法名称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
引用修订前、后刑法名称的通知

(1997年12月31日法[1997]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统一在裁判文书中引用 修订前刑法和修订后 刑法的名称,现通知如下:
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在裁判文书中引用修订前的 刑法,一律称“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引用修订后的 刑法,一律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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