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可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1-18 17:00:00
故意伤害罪可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故意伤害犯罪要求造成他人至少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而此时对轻伤与重伤的界定就显得比较重要了,因为不同的伤害程度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那么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量刑

  1.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减轻嫌疑人的刑事处罚:

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免予刑罚)是一个综合性和结论性的不起诉理由和辩点,无论是作为控方的检察院还是作为辩方的行为人本人及其辩护律师,在把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作为不起诉决定理由或者无罪辩护理由时,都需要综合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来判断、论述和确定。

2.自首嫌疑人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行为人已经打伤他人,笔者建议行为人本人及其近亲属最好及时、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反映打伤他人的情况,并愿意置于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包括协助调查、如果犯罪成立愿意接受处罚等等)。当然,也有可能不成立犯罪,那么行为人和受害人仍可以在民事侵权范围内解决争议,而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积极的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在办理故意伤害案件中,嫌疑人的赔偿情况是对其量刑的重要标准,但在实践中,并没有赔偿数额的具体标准,所以就出现了赔偿数额悬殊的情况。

4.与受害人达成和解、谅解的 行为人在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后,行为人本人(行为人近亲属也可以协调协助,必要时可以请相关单位主持调、和解)最好能够与受害人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并通过赔礼道歉、赔偿等方式取得受害人刑事谅解。

5.被害人是有过错,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在故意伤害案中,一般都是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矛盾,双方对于案件的发生都有一定的过错,但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出发,若嫌疑人导致被害人轻伤的,都以犯罪论处。但在有些案件中,若被害人的过错明显,那也应客观的评价嫌疑人的责任大小。

6.嫌疑人有立功表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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