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APP客户版
找律师、咨询律师、打官司, 就上好律师网
APP律师版
随时随地,接单服务,就在好 律师APP律师版
关注好律师微信
热点法律问题分析,尽在好律 师微信公众号
视频网站的兴起,为一些乐于分享、有自我展示欲的网民找到了一个新的互动平台,大量80后、90后新生代,越来越热衷于直播秀。再加上新闻报道中的网络主播是如何如何的赚钱,越来越多年轻人将网络主播当成自己的第一职业选择了。但同样,想要做好一名网络主播,也是需要有一些好的“装备”的,而近日,张某为了成为网络主播,筹备自己创业的“第一桶金”,抢劫珠宝店,现已被刑事拘留。
网络主播抢珠宝店 曾因沉迷赌博而被退学
8月2号下午三点多,一名黑衣男子在一家珠宝店抓起了价值七万多元的金器后拔腿就跑,迅速逃离了现场。事发突然,店长来不及穿鞋就光脚在小巷中展开追逐。随后,黑衣男子消失在了小巷之中。经过清点,这名黑衣男子从珠宝店内一共抢走了两根金项链与一块金吊坠,共有两百多克,市场价超过七万。
整个作案过程被店内的监控视频完整的记录了下来。益阳警方经过了七天的缜密侦查和部署,终于在8月9号下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通过调查,警方发现王某在去年就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刑,令人意外的是,王某今年只有21岁,脸上还有些稚气未脱的他三年前曾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湖南省某知名大学。可是读了一年后因为沉迷赌博就被学校劝退了。
抢夺珠宝店得手的王某拿着销赃后的赃款开始了挥霍,买了台苹果7的手机,买了两瓶香槟,自拍了照片上网。还买了电脑和摩托车等物品。
挥霍了没几天,王某手头的赃款就所剩无几了,而他似乎已经想好了退路,因为网络游戏打得好,在网络中小有名气,于是王某用赃款买了一台价值八千多的高配置电脑准备摇身一变成为游戏主播,而这也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
为了快速筹集到购买网络直播设备的资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王某不惜铤而走险抢夺珠宝店,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目前,警方正在加紧追查赃物的下落,而王某也将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湖南都市报)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而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都属于抢,区别在于一个在与劫,一个在于夺:
(一)社会危害性不同
抢劫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它既侵害了人身权利,又侵害了财产权利,因此抢劫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抢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侵害财产权利上,对人身权利的侵害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比抢劫小,但也受到国家的严厉打击。
(二)暴力的作用对象不同
抢就意味着使用暴力。其中抢劫的暴力行为作用的对象主要在于被害人身上,抢劫者通过暴力打击、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作用于被害人身上(包括心理),使得被害人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对财产的非法占有。而抢夺的暴力行为作用的对象主要在于财物上,抢夺者往往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暴力,在他人来不及抗拒的情况下非法占有财物。
(三)犯罪标准不同
抢劫社会危害性大,只要属于抢劫就算犯罪,而抢夺危害性较小,一般要求数额较大才入刑,按最新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算数额较大。
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
之所以许多人将抢劫与抢夺分不清楚,这与抢夺罪在特定情况下就能转化为抢劫罪有较大的关系。
(一)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如果行为人将随身携带的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事后抢劫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适用本条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前提条件是行为人的先前行为必须触犯了“盗窃、诈骗、抢夺罪”,而不能是先犯其他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情节严重的,如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等情形,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主观条件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客观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 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的现场,也包括刚一离开现场就被人发觉而立即追捕过程中的场所,即只要与犯罪行为现场紧密联系、没有间断的追捕途中也视为“当场”,也就是刑法理论上所讲的 “现场的延伸”。 所谓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指行为人对抓捕他的人故意实施撞击、殴打、伤害等足以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或者以当场立即实施这些暴力行为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如遇抗拒,会立即转为实施暴力。
(三)聚众打砸抢中的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聚众“打砸抢”,是指首要分子聚集多人,肆意杀人、伤人,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严重侵犯人身权利、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不论是抢走并非法占有财物,还是毁坏而根本没有占有财物,都定抢劫罪而不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此乃立法上的一个特例。
抢劫罪的认定
显然,张某是涉嫌抢劫罪的,那么,对于一般的抢劫罪应如何认定呢?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罪。
(二)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三)抢劫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综上,我们可知无论抢劫者是因为什么而抢劫,无论你抢劫了多少钱,都是构成抢劫罪的。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则要看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是否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而成立抢劫罪,接下来面临的便是刑罚。好律师网希望想成为网络主播的人能引以为戒,不要为了“创业的第一桶金”而实施抢劫等不法行为,这只会阻挡你创业成功的路。
上一篇: 从立法原意界定“不正当利益”内涵
下一篇: 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
好律师
首次登录,您需要设置登录密码
请使用好律师APP扫码登录
扫码成功
请在手机上确认登录
网络主播抢珠宝店,是抢夺还是抢劫?
视频网站的兴起,为一些乐于分享、有自我展示欲的网民找到了一个新的互动平台,大量80后、90后新生代,越来越热衷于直播秀。再加上新闻报道中的网络主播是如何如何的赚钱,越来越多年轻人将网络主播当成自己的第一职业选择了。但同样,想要做好一名网络主播,也是需要有一些好的“装备”的,而近日,张某为了成为网络主播,筹备自己创业的“第一桶金”,抢劫珠宝店,现已被刑事拘留。
网络主播抢珠宝店 曾因沉迷赌博而被退学
8月2号下午三点多,一名黑衣男子在一家珠宝店抓起了价值七万多元的金器后拔腿就跑,迅速逃离了现场。事发突然,店长来不及穿鞋就光脚在小巷中展开追逐。随后,黑衣男子消失在了小巷之中。经过清点,这名黑衣男子从珠宝店内一共抢走了两根金项链与一块金吊坠,共有两百多克,市场价超过七万。
整个作案过程被店内的监控视频完整的记录了下来。益阳警方经过了七天的缜密侦查和部署,终于在8月9号下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通过调查,警方发现王某在去年就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刑,令人意外的是,王某今年只有21岁,脸上还有些稚气未脱的他三年前曾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湖南省某知名大学。可是读了一年后因为沉迷赌博就被学校劝退了。
抢夺珠宝店得手的王某拿着销赃后的赃款开始了挥霍,买了台苹果7的手机,买了两瓶香槟,自拍了照片上网。还买了电脑和摩托车等物品。
挥霍了没几天,王某手头的赃款就所剩无几了,而他似乎已经想好了退路,因为网络游戏打得好,在网络中小有名气,于是王某用赃款买了一台价值八千多的高配置电脑准备摇身一变成为游戏主播,而这也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
为了快速筹集到购买网络直播设备的资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王某不惜铤而走险抢夺珠宝店,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目前,警方正在加紧追查赃物的下落,而王某也将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湖南都市报)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而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都属于抢,区别在于一个在与劫,一个在于夺:
(一)社会危害性不同
抢劫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它既侵害了人身权利,又侵害了财产权利,因此抢劫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抢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侵害财产权利上,对人身权利的侵害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比抢劫小,但也受到国家的严厉打击。
(二)暴力的作用对象不同
抢就意味着使用暴力。其中抢劫的暴力行为作用的对象主要在于被害人身上,抢劫者通过暴力打击、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作用于被害人身上(包括心理),使得被害人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对财产的非法占有。而抢夺的暴力行为作用的对象主要在于财物上,抢夺者往往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暴力,在他人来不及抗拒的情况下非法占有财物。
(三)犯罪标准不同
抢劫社会危害性大,只要属于抢劫就算犯罪,而抢夺危害性较小,一般要求数额较大才入刑,按最新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算数额较大。
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
之所以许多人将抢劫与抢夺分不清楚,这与抢夺罪在特定情况下就能转化为抢劫罪有较大的关系。
(一)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如果行为人将随身携带的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事后抢劫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适用本条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前提条件是行为人的先前行为必须触犯了“盗窃、诈骗、抢夺罪”,而不能是先犯其他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情节严重的,如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等情形,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主观条件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客观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 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的现场,也包括刚一离开现场就被人发觉而立即追捕过程中的场所,即只要与犯罪行为现场紧密联系、没有间断的追捕途中也视为“当场”,也就是刑法理论上所讲的 “现场的延伸”。 所谓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指行为人对抓捕他的人故意实施撞击、殴打、伤害等足以危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或者以当场立即实施这些暴力行为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如遇抗拒,会立即转为实施暴力。
(三)聚众打砸抢中的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聚众“打砸抢”,是指首要分子聚集多人,肆意杀人、伤人,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严重侵犯人身权利、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不论是抢走并非法占有财物,还是毁坏而根本没有占有财物,都定抢劫罪而不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此乃立法上的一个特例。
抢劫罪的认定
显然,张某是涉嫌抢劫罪的,那么,对于一般的抢劫罪应如何认定呢?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罪。
(二)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三)抢劫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综上,我们可知无论抢劫者是因为什么而抢劫,无论你抢劫了多少钱,都是构成抢劫罪的。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则要看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是否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而成立抢劫罪,接下来面临的便是刑罚。好律师网希望想成为网络主播的人能引以为戒,不要为了“创业的第一桶金”而实施抢劫等不法行为,这只会阻挡你创业成功的路。
上一篇: 从立法原意界定“不正当利益”内涵
下一篇: 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平台大事
诚信守法经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生活正...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
1、积极回复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