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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方案22日正式发布。根据《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4月8日起,北京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与此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改革 取消挂号费诊疗费 设立医事服务费
《方案》提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方案》明确了多项重点改革任务,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实现补偿机制转换。医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此外,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药品采购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药品采购价格实现与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格动态联动。公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价格、数量和药品调整变化情况,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同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提高中医、护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技术难度高、执业风险大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首批选择435个项目进行价格规范,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与专科医联体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类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统一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和报销目录,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有序分流三级医院门诊量。
加大医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完善对低收入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业务协同,防止因病致贫。
福利 门诊患者医疗费用总体将平稳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本次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其中包括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事实上,本次改革全面落地之前,北京市在这一领域已通过试点总结了大量经验。北京市自2012年下半年起,以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5家公立三级医院为首批试点;延庆、密云两区6家区属二级医院相继加入,开展了医药分开改革。通过取消临床用药15%的政策性加成,取消挂号费和床位费,并根据出诊医生层级、门诊号源稀缺程度等,设立“医事服务费”,共同探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路径。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5家试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增幅明显下降。北京市卫计委数据显示,2014年到2015年,北京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为8.5%,其中全市三级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为8.93%,22家市属医院的医疗费用增幅为7.46%,5家医药分开试点医院的增幅,仅为5.19%。
对患者而言,因为每个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上的差异,受改革影响不一,不同患者的费用有升有降。但看病就医的整体费用中,药费下降,医保支付向优质诊疗服务倾斜,个人负担近4年来总体保持稳定,无明显增长。
“一系列数据表明,医药分开改革能够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北京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表示,医疗费用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稳定运行和公众承受能力相协调,维护患者的基本医疗选择权和负担水平。
北京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素芳表示,经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通过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但是总体不增加,不意味每一个都是如此。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费用会有不同影响。比如以药物治疗或者CT、核磁检查患者费用一般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诊疗费就会有一定增加。”李素芳解释。
亮点 以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就医
增设“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医药分开”改革的一大“亮点”。以三级医院为例,急诊70元,普通门诊5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专家表示,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医事服务费的设置上,北京采用了根据医师层级定价,而医保给予定额报销的差异化支付政策。通俗来说,专家级别越高,医事服务费金额越高,患者自付费用也越高,用价格杠杆引导患者理性就医的初衷基本实现。
“专门来开药的老病人少了,疑难杂症的新面孔多了。”首批改革试点医院——天坛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杜万良说:“我半天的门诊量20个,过去总有2成老病人来开药,现在知名专家团队的医事服务费大大提高,光开药的老病人都去挂普通号了,真正疑难危重症患者就有更多机会挂上专家号。”
天坛医院门诊号源流向监测显示:改革前,专家门诊占门诊总量的49.52%;改革后(2015年)降至26.46%;慢病、常见病患者,对普通号的需求大幅上升,特别是医保患者,向普通门诊分流趋势明显,“专家号”紧张程度逐渐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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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终结挂号费诊疗费
北京医改方案22日正式发布。根据《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4月8日起,北京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与此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改革 取消挂号费诊疗费 设立医事服务费
《方案》提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方案》明确了多项重点改革任务,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实现补偿机制转换。医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此外,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药品采购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药品采购价格实现与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格动态联动。公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价格、数量和药品调整变化情况,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同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提高中医、护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技术难度高、执业风险大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首批选择435个项目进行价格规范,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与专科医联体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类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统一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和报销目录,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有序分流三级医院门诊量。
加大医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完善对低收入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业务协同,防止因病致贫。
福利 门诊患者医疗费用总体将平稳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本次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其中包括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事实上,本次改革全面落地之前,北京市在这一领域已通过试点总结了大量经验。北京市自2012年下半年起,以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5家公立三级医院为首批试点;延庆、密云两区6家区属二级医院相继加入,开展了医药分开改革。通过取消临床用药15%的政策性加成,取消挂号费和床位费,并根据出诊医生层级、门诊号源稀缺程度等,设立“医事服务费”,共同探索“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路径。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5家试点医院的医疗费用增幅明显下降。北京市卫计委数据显示,2014年到2015年,北京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为8.5%,其中全市三级医院医疗费用增幅为8.93%,22家市属医院的医疗费用增幅为7.46%,5家医药分开试点医院的增幅,仅为5.19%。
对患者而言,因为每个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上的差异,受改革影响不一,不同患者的费用有升有降。但看病就医的整体费用中,药费下降,医保支付向优质诊疗服务倾斜,个人负担近4年来总体保持稳定,无明显增长。
“一系列数据表明,医药分开改革能够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北京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表示,医疗费用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稳定运行和公众承受能力相协调,维护患者的基本医疗选择权和负担水平。
北京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素芳表示,经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通过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但是总体不增加,不意味每一个都是如此。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费用会有不同影响。比如以药物治疗或者CT、核磁检查患者费用一般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诊疗费就会有一定增加。”李素芳解释。
亮点 以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就医
增设“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医药分开”改革的一大“亮点”。以三级医院为例,急诊70元,普通门诊5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专家表示,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医事服务费的设置上,北京采用了根据医师层级定价,而医保给予定额报销的差异化支付政策。通俗来说,专家级别越高,医事服务费金额越高,患者自付费用也越高,用价格杠杆引导患者理性就医的初衷基本实现。
“专门来开药的老病人少了,疑难杂症的新面孔多了。”首批改革试点医院——天坛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杜万良说:“我半天的门诊量20个,过去总有2成老病人来开药,现在知名专家团队的医事服务费大大提高,光开药的老病人都去挂普通号了,真正疑难危重症患者就有更多机会挂上专家号。”
天坛医院门诊号源流向监测显示:改革前,专家门诊占门诊总量的49.52%;改革后(2015年)降至26.46%;慢病、常见病患者,对普通号的需求大幅上升,特别是医保患者,向普通门诊分流趋势明显,“专家号”紧张程度逐渐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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