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姜岩 2016-10-28 09:11:00
企业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竞争不断加大,企业之间采取的裁员措施也屡见不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性裁员就是企业单方与劳动者集体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企业如果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虽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进行操作。

 

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我国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可进行裁员的情形,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形;首先,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即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直接进行重整,或在破产申请后进行重整。此时企业可以不经破产申请而直接申请重整,也可以在提出破产申请后申请重整。

 

其次,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没有进行明确的界定,这需要参照当地政府部门对于困难企业的界定;同时,我国的企业发生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时,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可进行裁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性规定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六类人员不得列为经济性裁员范围,包括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时,企业不得依据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雇上述员工。

 

其次,考虑到劳动者的实际情况,为了充分能够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于经济性裁员还进行相应的保护;为了特殊照顾两类人员,,用人单位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需要优先留用:一类是合同期限较长的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另一类是家庭经济困难人员,这类人员的具体界定标准是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这主要是考虑到该类人员的经济负担往往比较重,较一般人更加需要工作。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近几年,在全球经济共同发展的背后隐藏着淘汰的机制,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开放,不仅仅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机遇,同时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是优胜劣汰的必然趋势,一部分企业采取经济性裁员的方式来应对市场带来的风险,为了规范企业的行为,稳定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对此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充分的保障了被裁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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