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赵茜 2016-10-07 09:18:00
公司破产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进入市场经济,市场竞争激烈化程度进一步加强,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而不能偿债或者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此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就会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如果符合破产条件,则法院会宣告其破产,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时候,将会产生需要法律关系,如果处理不善将引起纠纷,为了保障各方的权益,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破产的条件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公司破产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主要是由于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而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还包括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公司破产后的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往往会涉及到各方的利益,此时,破产后的清偿就成为了各方权益人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破产程序有序的进行,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对于破产后的清偿都做出了较为明确的清偿顺序,主要涉及到以下内容。

 

首先,对于破产费用的偿还,破产费用主要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对于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的偿还,作为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同时,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应该进行偿还,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其次是对于破产债权的清偿,主要涉及到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由于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涉及到各个方面的权益,不仅仅涉及到公司股东的权益,同时还涉及公司职工以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对于他们权益应该进行有效的保护,在破产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上,最大程度的保障合法权益人的利益,同时,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只有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破产;这主要处于对权益人的合法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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