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的条件以及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闫德贵 2016-09-12 09:08:00
发起人的条件以及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设立需要由发起人进行发起,发起人是有限公司以及股份公司设立的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所谓发起人指的是为了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但是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有些发起人会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或是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发起人的条件

 

我国《公司法》对于发起人的资格问题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首先,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国家授权的部门及其他经济组织,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但中外合资企业作发起人是不能超过发起人数的1/3,同时还应注意自然人是不得充当发起人的;发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者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即作为发起人的公民、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即我们可知则发起人至少是二人;同时还规定,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一定数量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了住所之后,才便于进行各项活动,同时,只有当他们在中国境内有了住所,才更加有利于国家对发起人进行管理,监督他们的经营活动,以防止其利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机会来损害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为了有利于外商投资者到中国投资,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并不要求所有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都有住所,而只要求其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就行。

 

发起人的民事责任

 

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或是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那就应当承担其法律后果。我国的《公司法》对此做出了较为明确的法律责任,主要涉及到民事责任。

 

对于发起人而言,他所承担的责任一般可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以及过错责任。我国的《公司法》对发起人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涉及到以下几项内容,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民法通则中关于当事人因违约或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发起人。同时,发起人在设立过程中对公司或第三人造成损害,同样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负返还股款并加付利息的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发起人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递交募股申请。如果该申请在获批准后又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撤消批准。在此情况下,已经募集的,发起人应当返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股说明书必须载明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股份时发起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因此,在超过募股说明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尚未募足股份的,如果认股人要求返还股款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发起人应当返还所募股款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发起人应当在30日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如果发起人不按期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也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其所缴股款并加付同期银行利息。因发生不可抗力或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致直接影响公司之设立,创立大会决定不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应返还各认股人交纳之股款,但此时可不加付同期银行利息。

 

发起人作为公司成立的主要条件之一,甚至其在以后的公司经营过程中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公司的产生设立需要由发起人进行完成,而作为发起人在计划设立公司的时候应该进行完善的考虑,将自己所应该承担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规划,并且要明确自己作为发起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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