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上市的方案设计与上市途径

刘星 2016-08-09 09:44:00
借壳上市的方案设计与上市途径

借壳上市属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形式之一,《重组办法》第12条对借壳上市的定义做了说明:“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凡满足该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即构成借壳上市。

 

借壳的方案

 

方案一、股权转让+资产置换

  

1、壳公司原控股股东将所持有的壳公司股份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方式协议转让给拟借壳上市企业,后者以现金作为对价收购该部分股份;

 

2、借壳方完成对上市壳公司的控股后,与上市壳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收购其原有业务及资产,同时将拟上市的业务及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作为收购其原有资产的对价;

 

本方案常见的辅助交易:注入资产的评估值高于置出资产,差额部分作为上市公司对大股东的免息债务,无偿使用若干年。

  

方案二、股权转让+增发换股(又称反向收购)

  

1、壳公司原控股股东将所持有的壳公司股份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方式协议转让给拟借壳上市企业,后者以现金作为对价收购该部分股份;

 

2、借壳方完成对上市壳公司的控股后,由上市壳公司向拟借壳上市企业的全体(或控股)股东定向增发新股,收购其持有的拟借壳上市企业股权;

 

3、上市壳公司向其原控股股东出售其原有的业务及资产,后者以现金为对价收购该部分资产。

 

本方案常见的辅助交易:增发新股收购拟借壳企业股权时,属于换股合并的,须给予反对本次交易的上市壳公司流通股股东现金选择权。

  

方案三、股份回购+增发换股

 

1、壳公司向原控股股东出售全部业务及资产,同时回购并注销原控股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壳公司股份;原控股股东所持壳公司股份不足以支付壳公司原有业务及资产的,以现金补足;

 

2、上市壳公司向拟借壳上市企业的全体(或控股)股东定向增发新股,收购其持有的拟借壳上市企业股权;增发换股后,拟借壳上市企业的控股股东成为上市壳公司的新控股股东。

 

本方案常见的辅助交易:为了补偿上市壳公司原流通股股东的流动性溢价,有时会在借壳完成后由拟借壳企业股东或上市壳公司对其按一定比例进行送股。

  

方案四、资产置换+增发换股

 

1、上市壳公司将全部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拟借壳企业的控股股东,并同时向其增发新股,换取其所持有的拟上市企业股份;

 

2、拟借壳企业控股股东取得壳公司的原有业务和资产后将其转让给壳公司原大股东,以换取后者所持有的壳公司股份,双方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

 

本方案常见的辅助交易:与方案三一样,为了补偿上市壳公司原流通股股东的流动性溢价,有时会在借壳完成后由拟借壳企业股东或上市壳公司对其按一定比例进行送股。

  

方案五、资产出售+增发换股

 

1、上市壳公司将原有的全部业务及资产出售给其控股股东,后者以现金为对价收购这些资产;

 

2、上市壳公司向拟借壳上市企业的全体(或控股)股东定向增发新股,收购其持有的拟借壳上市企业股权;

 

本方案常见的辅助交易:为确保上市壳公司小股东的利益,壳公司原控股股东收购壳公司原有业务及资产时通常会支付比较高的对价,作为补偿,接受定向增发的拟借壳企业股东在借壳完成后会向壳公司原股东支付一笔额外的现金。

 

借壳上市的途径

 

直白地说,借壳上市就是想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的ST公司的控股权,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上市的目的。借壳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关联交易,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些关联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据有关的监管要求,充分、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披露。

 

要实现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必须首先要选择壳公司,要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资产情况、融资能力及发展计划。选择规模适宜的壳公司,壳公司要具备一定的质量,不能具有太多的债务和不良债权,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组的可塑性。接下来,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取得相对控股地位,要考虑壳公司的股本结构,只要达到控股地位就算并购成功。其具体形式可有三种:

 

A、通过现金收购,这样可以节省大量时间,智能软件集团即采用这种方式借壳上市,借壳完成后很快进入角色,形成良好的市场反映。

 

B、完全通过资产或股权置换,实现“壳”的清理和重组合并,容易使壳公司的资产、质量和业绩迅速发生变化,很快实现效果。

 

C、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实际上大部分借“壳”或买“壳”上市都采取这种方法。非上市公司进而控制股东,通过重组后的董事会对上市壳公司进行清理和内部重组,剥离不良资产或整顿提高壳公司原有业务状况,改善经营业绩。

 

不同于IPO,借壳上市操作方式弹性大,可选择方案多,但归根到底,每一个借壳上市方案都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股权获取途径

 

即借壳方通过何种途径获得上市公司股份,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目前市场上有三种操作方法:(1)收购原股东股权;(2)以拟注入资产认购增发股权;(3)前两种方式混合使用。比较而言,“收购原股东股权”可以使借壳方提前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但往往需要支付不菲的现金;“以拟注入资产认购增发股权”可以使借壳方减少现金支出,但获得的股份3年内不得流通。实践分析看,三种方式无明显偏好差异,混合方案与股权收购方案略占优,这主要是上市公司原股东希望能够从借壳上市操作中尽快从借壳方获得现金,因而倾向于要求借壳方收购部分或全部原股东持有的股权。

 

2、上市公司资产置出途径

 

即上市公司壳内资产通过何种途径剥离上市公司。目前市场上有四种操作方法:(1)现金收购上市公司资产;(2)重组方以部分或全部拟注入资产置换上市公司资产;(3)不剥离上市公司资产;(4)上述方式混合使用。“现金收购上市公司资产”可以将大笔现金置入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提供现金支持;“以资产置换的形式置出”不存在现金支付的问题,但会扣减用于换取上市公司股权的资产;“不剥离”,多用在上市公司自身经营正常,且重组方为同行业公司时。在操作中,具体采用哪种途径主要取决于重组方行业、上市公司业务状况、重组方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安排,以及交易双方的谈判。实践中,被采用次数最多的分别是与重组方进行“资产置换”、“上市公司资产未置出或上市没有置出资产”和“出售给上市公司原大股东”。其他方法还包括将资产出售给非关联方、赠送给上市公司原大股东和出售给上市公司原大股东加与重组方资产置换。另外,上市公司原有资产置出后一般有三个去向,即出售或赠与原大股东、出售给第三方、置出后归重组方所有。而折价出售或赠送给上市公司原大股东,是借壳上市方案中较流行的壳费支付方式。

 

3、借壳方资产置入途径

 

即借壳方通过何种途径将拟上市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目前有四种操作方式:(1)上市公司现金收购;(2)定向增发注入;(3)资产置换;(4)上述方式混合使用。具体方式与资产置出相对应。被采用次数最多的三种方式分别为: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前两者结合。

 

借壳上市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一是收购股权,分协议转让和场内收购,目前比较多的是协议收购;二是换壳,即资产置换。借壳上市完整的流程结束,一般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其中最主要的环节是要约收购豁免审批、重大资产置换的审批,其中,尤其是核心资产的财务、法律等环节的重组、构架设计工作。这些工作必须在重组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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