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政审批大厅工作规范发布实施

法制日报 2016-08-02 17:25:00
环保行政审批大厅工作规范发布实施

环保行政审批大厅工作规范发布实施,严禁向行政审批申请人吃拿卡要

 

环保部今天公开发布《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批大厅服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明确提出,要“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严禁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向申请人“吃拿卡要”,利用行政权力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政务大厅接受咨询或申请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依据工作规范,首问责任人根据审批项目窗口职责对咨询、办理事项负责到底,并负责答复和处理申请人提出的问题。

 

对于不属于本窗口工作范畴的,工作规范要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须耐心告知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首问责任人不能解答或办理的,可指定或委托熟悉业务的同志解答,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或借口推诿、搪塞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接收,并承诺办结时限,当日转主办司局审查;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政务大厅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接收申请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通过电话等形式告知,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接收材料转主办司局后,环保部要求,业务司局严格业务受理、初审、复核、办结等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限及时办理。确有困难不能及时办结的,要与申请人沟通联络,说明情况。

 

工作规范明确,申请人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期间,可通过政务大厅查询行政审批事项所处办理阶段,也可通过环保部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查询办理进展。环保部要求,政务大厅各窗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出现空岗、缺位,延误审批事项的正常办理。

 

工作规范提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要遵守廉洁纪律,做到依法依规接收审查材料、秉公办事,不得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向申请人“吃拿卡要”,杜绝利用行政权力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设立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网址、投诉电话,接受申请人在审批事项办结后填写满意度评价表。环保部办公厅将定期统计满意度评价情况,并及时反馈有关司局。

 

环保部称,将大力推进窗口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整合内外资源,搭建和拓展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信息互联共享,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把“面对面”和“键对键”有机结合起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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