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被强制退市,企业因何会被强制退市

欣然 2016-07-15 09:00:00
欣泰电气被强制退市,企业因何会被强制退市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高速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断成熟,证券市场应运而生,为我国企业的快速崛起提供了融资平台,也随之出台了大量规范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但是,随着企业融资要求的变化,目前关于证券市场的规范越来越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律的滞后、程序的繁琐造成了证券市场发展的瓶颈,特别是我国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规定不完善。去年,博元投资的退市经历,见证了中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演变。而近期,我国十分看重股票市场的监管,而欣泰电气被发现欺诈发行,而因此强制退市。

 

欣泰电气即将退市 强化股市监管是真正利好

 

7月12日是*欣泰(原名“欣泰电气”)复牌的日子。其即将成为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殊身份,引起市场关注。

 

但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虽然*欣泰在复牌后的两个交易日中都毫无悬念迅即跌停,但每天都有4000万元左右成交额,累计换手率近7%。

 

根据交易所的安排,欣泰电气将在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后摘牌,彻底终止上市。由于不能借壳、不能重新上市,以及由于公司生产困难,退市后无法实施股份回购甚至面临破产,*欣泰的投资价值几乎为零。从这个角度看,这两天近8000万的“抄底”资金也许会血本无归。有关部门已经屡次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该股票投资风险。

 

业内人士分析,如此巨量成交的背后,不排除有机构故意对倒以吸引散户接盘的因素,但其中也不乏一些中小投资者大胆“博傻”的因素。

 

可以肯定,加强监管,对于市场来说是真正的利好。只有在健康规范的市场中,投资者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在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的同时,投资者也需要用更加理性的投资观念、更加科学的投资方式参与其中。

 

首先,要培养风险意识。在市场中,风险和收益成正比。股票投资本身是一个风险极高的行为。所谓“一赚二平七亏“,虽其中所说的盈亏比例有待商榷,但足以形象地揭示股市的残酷。侥幸的成功并不能长久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基于充分风险考量下的投资行为,才是成熟、理性的。

 

其次,不要有赌博心态。股市本应该是企业融资扩大生产、投资者分享企业发展果实的地方,但有一些投资者抱着“人生难得几回搏”的心态进入股市,以期快速实现财务自由。退市股、重组股虽然符合“时间短、收益高”的幻想,可往往赔多赚少。

 

最后,要努力提升基本功。随着市场制度的不断完善,A股上市公司不再是只进不出。过去,投资者被套牢后,索性当股东,等若干年后回本解套,甚至小赚一笔。而现在,这种情形会越来越少,如果不能在股市中不断提升,练就一身基本功,可能会逐渐被市场淘汰。(经济日报)

 

上市公司退市指标一览表

 

我国法律对于公司上市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想要上市也越来越困难,可想而知,上市公司对被强制退市对公司的打击是十分巨大的,因此,上市公司应了解退市指标,采取措施规避退市风险。

 

一、净资产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二、营业收入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三、审计意见类型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四、市场交易指标

 

在本所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在本所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如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盘价同时触及前述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和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的标准,公司股票应终止上市。前述交易日均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

 

上市公司因前述市场交易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其股票不再经过退市风险警示和暂停上市环节,将被直接终止上市。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充分揭示退市风险,本所将要求上市公司在其股票可能触及前述终止上市标准时,及时、充分地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的指标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恢复上市的指标

 

除了退市指标外,退市之后恢复上市的指标也十分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公司应当至少同时符合下述条件,方可向本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数;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数;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

(5)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6)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7)不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形。

 

上市公司的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不符合前述条件的,本所不受理其恢复上市申请,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上市公司的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上市公司的股票恢复上市后,应在本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一定期间。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我们从小就了解的自然法则,而这一法则同样适用于上市公司。当已上市的公司达不到要求时,就自然被“淘汰”。因此,我国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退市制度的推行是我国采取提高质量重要的手段。因此,企业若想规避退市风险,就必须得了解退市指标,并大力发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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