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的前提假设及其风险

郭辕 2016-07-10 09:36:00
资产评估的前提假设及其风险

随着经济贸易的发展,企业并购等企业间的商业活动从数量到规模都在不断扩大。为了维护企业间贸易的安全,维护各方的利益,促进资源流动,准确地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专业活动,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资产评估构成要素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估计的行为或过程。具体地讲,资产评估是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适用的评估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特定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的过程。

 

资产评估的基本要素包括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依据、评估目的、评估原则、价值类型、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八个构成要素。

 

1、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和人员,是资产评估工作中的主体,必须符合国家在资产评估方面的有关规定,即具有从事该项业务的行业及职业资格并登记注册。

 

2、特定资产是待评估的对象。

 

3、国家的有关规定是指资产评估活动所应当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它是资产评估的依据特定的。

 

4、评估目的,是指资产业务发生的经济行为,它直接决定和制约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确定和评估方法及参数的选择。

 

5、评估原则即资产评估工作的行为规范,是处理评估业务的行为准则。

 

6、价值类型是对评估价值的质的规定,它取决于评估目的。

 

7、评估程序是资产评估业务的工作步骤。

 

8、评估方法是估算资产价值所必需的特定技术方法。

 

资产评估的前提假设

 

资产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工作得以进行的前提假设,包括继续使用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清算假设。

 

1、继续使用假设

 

继续使用假设是指资产将按照现行用途继续使用,或转换用途继续使用。现实中的表现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资产将按照现行用途原地继续使用;二是资产将转换用途后在原地继续使用;三是资产的地理位置发生迁移后继续使用。在确定是否可以采用继续使用假设时,需要充分考虑待评估资产从经济上、法律上、技术上是否允许转变利用方式、变换产权主体,以及允许转变利用方式和变换产权主体的前提条件。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指待评估资产能够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进行交易,从而实现其市场价值。不同类型的资产,其性能、用途不同,因而市场化程度也有差异。用途广泛、通用性比较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资产如住宅、汽车等,比具有较强专用性的资产有更加活跃的交易市场,因而更适用于公开市场假设。专用性资产一般具有特殊的性质,有特定的用途或限于特定的使用者,在不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时,很少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出售。

 

3、清算假设

 

清算假设是指资产所有者在某种压力下,如破产、抵押权实施等,将被迫以协商或以拍卖方式,强制将其资产出售。按照寻找购买者的时间的长短,可以将清算分为强制清算和有序清算。清算假设下的评估价值往往也低于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假设下的评估价值。

 

资产评估的风险

 

由于资产评估活动涉及经济领域的广泛性,因此,资产评估风险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两类,即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

 

1、不可控风险

 

不可控风险又称刚性风险,是资产评估机构本身不能直接控制的,但又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重大偏差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无法控制。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1)法律法规欠缺带来的风险。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评估行业本身也没有制定完整的法规体系。我国评估监督体系尚未形成,资产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也很难验证。评估人员缺乏充分的执业法律依据。

 

(2)政府行政管理行为带来的风险。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各部门在具体实施管理职能和制定执业标准时造成政出多门的局面,影响了资产评估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为特定目的干预评估活动,强行参与评估,甚至人为操纵评估结果,严重影响了评估结论的公正性,造成资产评估值严重失实。

 

(3)市场信息不完善带来的风险。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很难找到公平的估价标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市场交易信息、相关技术参数不充分,信息的可靠性不高,增大了评估师的评估风险。

 

(4)行业自身发展不成熟产生的风险。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形成和发展的时间较短,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尚未形成,使评估师缺乏充分的执业依据而带来风险。

 

2、可控风险

 

可控风险又称柔性风险,是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能够控制和防范的风险,这种风险取决于评估机构内部评估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和评估人员自身综合素质的高低。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评估机构内部管理不健全可能带来的风险。

 

比如,个别评估机构法制观念淡薄,将某些不合法或有争议的资产也进行评估;采取压价、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承揽业务;在承揽业务时违规操作,为关联方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客户提供评估服务;评估机构规模大小、人员结构、执业水平等因素与评估目的存在差距等。这些状况都可能给评估机构带来风险。

 

(2)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可能带来的风险。

 

我国《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但在实际执业过程中,有些评估师过分依赖委托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忽视对资产价值尺度判断的市场性,无原则地满足委托方的不当要求,明显高估或低估委估资产价值等等,由此导致评估风险。

 

(3)评估人员专业水平有限、执业能力不足而带来的评估风险。

 

我国《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但是,实际中评估师个体的知识结构和评估经验总是有限的,而评估对象及面临的客观环境在不断变化,这就会使评估结果存在发生错误的可能。即使执业经验丰富的评估师,也可能由于评估对象和环境的复杂性出现判断失误而引发评估风险。

 

实际工作中,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有时候两者是交织在一起的。如,有些可控风险的产生就是源于不可控风险。

 

资产评估作为现代社会一种高端的服务行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由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产评估是资产交易等贸易行为的中间环节,是市场经济下资产交易以及与资产相关业务顺利进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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