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押金知多少,如何向房东要回房屋押金

关琳 2016-07-06 09:45:00
房屋押金知多少,如何向房东要回房屋押金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对定金有明确的规定,对押金则暂时没有明文、细致的条款。但是,我们总会在各种租赁合同上看见有关押金的约定。很多想要租房的人并不清楚租房押金的作用,也不清楚如何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租房押金与定金的区别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押金和定金经常会出现在合同文本里。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目的是为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进行一定的安全保障,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有余额,则应返还给承租人;如押金不足以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补足。定金则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押金与定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性质不同: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暂时没有出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中;

 

2、设定人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之当事人,定金不得由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设定,定金担保是合同债务人的自己担保;对押金的设定人法律则未规定、设限。

 

3、上限的法律规定不同:定金的数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至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而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无数额上的限制,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4、制裁后果不同:定金罚则适用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制裁程度以押金为限。

 

房屋押金退还的注意事项

 

很多房屋租赁合同上只说明扣掉违约金的情况,却不明确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因此,租房者要注意在签订租房合同前,约定房主退还押金的条件和日期,并在租赁关系消除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1、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应退还押金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2、签订租房合同前应约定退还条件和日期

 

最好把房间里有的东西和新旧情况写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

 

3、如果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必须退还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时退还押金,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押金纠纷一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

 

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租赁关系中,押金是为了保护房东的利益,也是为了租赁合同顺利进行的一种保障,对租赁双方都有益处。但是,有些房东却在押金上动起了歪脑筋,因此,租房者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关押金的约定,方便自己在租赁关系解除时,顺利取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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