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线上失利联姻京东 以后京东与一号店就是一家了

边洪敏 2016-06-25 09:31:00
沃尔玛线上失利联姻京东 以后京东与一号店就是一家了

京东收购1号店的传闻最终被证实是一场更大的交易:1号店背后的控制人沃尔玛选择与中国第二大电商平台京东结盟。6月21日凌晨,双方宣布达成一系列深度战略合作。根据合作协议,沃尔玛将获得京东约5%股份;而京东将全资收购1号店。

  

做加法:京东补充现有业务

  

双方将在多个战略领域进行合作,包括:京东和沃尔玛将在供应链端展开合作,为中国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选择,包括扩大进口产品的丰富度;沃尔玛在中国的实体门店将接入京东集团投资的中国最大的众包物流平台“达达”和O2O电商平台“京东到家”,并成为其重点合作伙伴等。

  

此项交易对于京东现有业务,如京东超市、京东全球购将有补充作用。 从3C数码起家的京东商城早已不限于垂直品类,发展成为包罗万象的电商平台。现在京东的目标是,通过品类拓展,成为覆盖用户完整购物需求的一站式综合购物平台。

  

本次“6·18”期间披露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这一趋势:3C家电增长趋于平缓,百货、食品、跨境业务的增长成为亮点。6月18日当日,京东全球购的下单量是去年同期的17倍;6月1日-18日,生鲜自营订单量是去年6倍。

  

做减法:沃尔玛“甩包袱”

  

沃尔玛此前曾努力发展在中国整体在线业务,以收购1号店股权的方式完全控制了这家电商公司,来缩小同国内电商巨头阿里巴巴、京东之间的差距。最后却发现未能达到收购预期。

  

沃尔玛在中国在线业务步履蹒跚,背后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本土电商企业摸爬滚打多年,他们熟悉中国人购物行为的差别,国际企业显得水土不服。另一方面,沃尔玛迟迟没有获得对1号店的完全控制。这也导致了沃尔玛最终“甩包袱”的举动。

  

根据全球性研究机构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的最新数据,沃尔玛中国的整体网络市场份额为1.6%,位居第6位,远远落后于阿里巴巴的46.9%,和排名第二的JD.com的20.1%。

  

对于此次深度合作,京东CEO刘强东也表示说,“相信双方的合作将极大提升各自的产品品类丰富度,并全面提升用户体验。”“1号店在家居用品和食品杂货等重要品类,以及在华东和华南等重点区域有鲜明的优势;京东有卓越的物流能力和丰富的品类实力。”

  

截至6月20日美股收盘,京东股价收报21.06美元,上涨4.62%。

  

此前一段时间,随着中概股跳水,自4月中旬开始京东股价持续下跌,相比4月15日的30美元高点,跌去了接近30%。目前,股价位于19美元的发行价上方。财报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京东2016年第一季度净营收为540亿元,同比增长47.3%,净亏损9.098亿元,同比扩大。

  

影响

  “零售航母”格局将破?

  

阿里巴巴集团今年4月份宣布,截至2016年3月31日财年,根据阿里集团中国零售交易市场的交易总额(GMV),其正式超越巨头沃尔玛,成为全球最大的零售体。

  

若以营收指标衡量,阿里巴巴则与沃尔玛还存在一定距离。这是由于沃尔玛模式是购买产品、服务进行再销售,阿里巴巴的主要商业模式是网络平台,将买卖各方连接起来,并不实际拥有商品。

  

京东即将全面接手沃尔玛的线上销售部分。拥有1号商城主要资产,包括“1号店”的品牌、网站、APP,沃尔玛“山姆会员商店”也将在京东平台上开设官方旗舰店。

  

易观分析师总经理董旭表示,受网络零售对实体零售的挤压及移动互联网迅速普及的影响,中国零售业在2015年出现更多线上、线下的融合。“实体零售开始谋求线上发展,而传统电商巨头则通过资本打通与线下零售的连接。2015年阿里投资苏宁、京东战略入股永辉超市,已经可以看到电商在人口红利消失后谋求新的增长。”

  

“沃尔玛+京东”能否挑战阿里巴巴在国内的地位?“京东收购1号店联盟沃尔玛,确实在电商变革中形成一股新的力量,但从当前看,在整体电商B2C竞争中,阿里的轻模式更满足零售业远期运营的需求,在规模优势、成本效率、用户体验等核心要素中,仍具较强优势。”董旭认为。( 新京报)

 

企业收购可全资可部分

 

跟京东与沃尔玛的合作协议,沃尔玛将获得京东约5%股份;而京东将全资收购1号店。那我们就来看看什么是收购。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根据收购者预定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数量来划分,收购可以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部分收购,是指投资者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收购占一家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一定比例(少于100%)的股份而获得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目标公司股东可以根据这一比例来出售自己的股份。全面收购,是指计划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收购要约中不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法律推定其为全面收购,收购者必须依要约条件购买全部受要约人承诺的股票。

 

应该说,部分收购的目的在于取得目标公司的相对控股权,而全面收购的目的则在于兼并目标公司,前者是控股式收购,后者是兼并式收购。值得一提的是,向所有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不等于全面收购,因为部分收购也必须采用这种形式。向所有股票所有人发出收购要约,体现或强调的是目标公司股东的平等待遇原则。如果受要约人承诺售出的股票数量超过了收购人计划购买的数量时,收购要约人还必须按比例从所有承诺人处购买。而全面收购则表明要约人欲收购目标公司所有股份的意图。另外,全面收购的结果也可能只获得目标公司的达到法定比例的部分股份,这与部分收购只计划收购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的情况是不同的。全面收购除当事人自愿进行的以外,多数属于强制收购,当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一定比例时,法律强制要求其履行法定的全面收购义务。我国《证券法》第81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机遇与风险并存

 

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多年来的并购实践,收购交易中可能出现各种类型的风险:

 

1、合同风险。将要被兼并和收购的目标公司对于与其有关的合同可能管理不严,或由于卖方的主观原因而使买无法全面了解目标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具体情况;尤其是企业以信誉或资产为他人设定了担保而没有档案资料反,甚至连目标公司自己都忘得一干二净,只有到了目标公司依法需要履行担保责任时才会暴露出来。因此,这些合将直接影响到买方在并购中的风险,也就是说如果在签订并购合同时不将这部分风险考虑在内的话,在风险的可能为现实后将毫无疑问地降低目标公司的资产价值。

 

2、财务风险。财务报表是并购中进行评估和确定交易价格的重要依据,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对于整个并购交易也显得至关重要。虚假的报表美化目标公司财务、经营状况,甚至把濒临倒闭的企业包装得完美无缺,使买方被彻底蔽;另外,财务报表是对过去某一时点或时间段的财务状况描述,由于并购实务中交割日与签约日之间会有一段相较长的时间,故其制定后财务状况的不良变化,也会影响到买方的权益。

 

3、诉讼风险。很多情况下,诉讼的结果无法预料或者说无法准确地预料,如果卖方没有全面披露正在进行或潜的诉讼以及诉讼对象的具体情况,那么诉讼的结果很可能就会改变诸如应收账款等目标公司的资产数额;而且在某特殊情况下,如诉讼对象在判决的执行前进行破产清算,甚至会使目标公司作为资产的债权减少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4、客户风险。兼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利用目标公司原有客户、节省新建企业开发市场的投资,尤其是一些市场依赖比较大的产业,或者是买方对目标公司的客户这一资源比较关心的话,目标公司原客户的范围及其继续保的可能性,则会影响到目标公司的预期盈利;从另一角度讲,缺乏融洽的客户关系,至少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目标司交割后的启动投资。

 

5、雇员风险。劳动力是生产力要素之一,只是在不同的行业作用大小有所不同。目标公司的富余职工负担是否重、在岗职工的熟练程度、接受新技术的能力以及并购后关键雇员是否会离开等都是影响预期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

 

6、保密风险。正因为并购交易的双方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所以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及目标公司的信息作为减少险的一个主要手段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因此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风险,那就是一方提供的信息被对方滥用可能会使该在交易中陷入被动,或者交易失败后买方(尤其是在同一行业内)掌握了几乎所有目标公司的信息,诸如配方流程营销网络等技术和商业秘密,就会对目标公司以及卖方产生致命的威胁。

 

7、资产风险。公司并购的标的是资产,而资产所有权归属也就成为交易的核心。但是所有权问题看似简单,实上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比如,公司资产帐实是否相符、库存可变现程度有多大、资产评估是否准确可靠、无形资产权属是否存在争议、交割前的资产的处置(分红、配股)等等都会使买方得到的资产大大少于合同约定的价值。

 

8、法律风险。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完善,包括并购法律在内的有关法律、法规都将逐步出台,加之已经存在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便构成了完整的并购法律体系。但就目前来看,有关法律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目标公司在的合法性(包括公司设立、变更、年检、注册资金是否充实等等)并购程序的合法性(即内部决议是否有效、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等)。上述方面具备与否,直接影响着并购过程的有效性或者说是并购交易的成败。

 

9、信誉风险。企业的商誉也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很难通过账面价值来体现。然而目标公司在市场中及对关金融机构的信誉程度、有无存在信誉危机的风险,则是反映目标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建立良好的信誉不易改变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就更难。兼并一个信誉不佳的公司,其实无异于为自己加上一条沉重的锁链。

 

1号店的整体估值从平安投资时的1亿元,到转让给沃尔玛时的约20亿元,已经变成了如今的95亿元人民币,在短短6年转手期间估值增幅翻了近百倍。不管京东与沃尔玛的合作最后取得怎么样的效果,但是京东全资收购一号店,对沃尔玛来说是一笔划算的买卖,绝对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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