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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位影业公司的董事长,因为一部文艺片的排片惨淡,情急无奈下突然下跪的视频,引发了轩然大波。尽管对于这个“下跪”有不同的解读,但至少可以反映出一个问题,即国内院线现在已经几乎被巨头垄断,对于中小出品方而言,想要多“亮相”,绝非易事。
方励下跪求排片
5月12日晚上,劳雷影业董事长方励在微博直播下跪,求影院经理增加《百鸟朝凤》的排片,弯曲的膝盖正巧戳中了舆论的神经,记者的朋友圈里随即迎来了一轮新的刷屏热潮,不少
资料显示,《百鸟朝凤》是第四代著名导演吴天明的遗作,讲述中国民间艺术“唢呐”的逐渐消失,通过陶泽如饰演的主角焦三爷的经历,唱出黄土高原上民间艺术的挽歌。该片在豆瓣网上的评分达到8.4分,然而与高口碑不相称的是,这部文艺片排片仅为1%左右,且大部分场次被安排在上午或晚上十点以后,黄金场次排片极少。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对记者表示,方励心里清楚文艺片并不叫座,但是估计他没想到,该片票房会如此惨淡。从数据上来看,《百鸟朝凤》分别于4月24日、5月4日点映,而点映两日累积票房收入4000元;5月6日,该片首映,当日票房收入仅为27.7万元,排片占比2%,每场放映平均只有3人观看。截至5月12日当天,《百鸟朝凤》上映6日,累积票房只有322万元,可以说惨不忍睹。
保利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共事业部总监刘建峰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百鸟朝凤》开映一周了,下周《愤怒的小鸟》也将上映,所以这个周末是其逆袭的最后机会,如果这几天该片票房表现依然不佳,恐怕就再无‘翻身’的可能了。”
然而,下跪营销效果斐然,各大影院纷纷响应,表示要加场。5月13日,华谊兄弟发布声明称:华谊兄弟旗下17家影院将自今日起,增加《百鸟朝凤》的排片,尤其增加黄金场次,以实际行动为大师杰作护航。华谊兄弟副董事长兼CEO王中磊对记者表示:“我们不仅是为了让更多观众可以感受国产电影的魅力,更是以实际行动,向中国电影应有的人文精神和艺术情怀致敬。”
此外,万达院线、大地院线、卢米埃影城、潇湘院线等多位影院经理发表声明,支持吴天明导演,增加《百鸟朝凤》的排片。
国内院线排期遭六大巨头垄断
但是,更引人深思的是,是什么将文艺片逼到这般地步,方励在视频中说,影院经理们掌握着电影的生杀大权。也经常听闻某个明星为了排片,与影院经理陪酒到深夜。那么,问题来了,影院经理们手中的权力,究竟有多大?
派格传媒总裁孙健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去年,中国拍摄了600多部电影,上映的也就200部-300部,其中还有大批影片‘影院一日游’。所以,竞争惨烈。”
“一方面,文艺片的小众属性,就决定了它很难票有大众缘。而拿文艺片与商业片竞争,本身也不公平。不过,目前中国已经也已经在讨论如何建设文艺片专属的艺术院线,由政府给予相应支持,艺术电影才能存活,”刘建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另一方面,国内影院的确也存在垄断排片的现象,比如说万达发行的电影,下属院线肯定是要多排几个黄金场的,这也是行业潜规则。
“从产业链来看,电影拍摄出品、宣传发行、院线排片,都是环环相扣的,如果一家公司,掌握了所有环节,可能对其他电影并不公平。也就是说某个影院,有机会不从市场的角度分析,而是为自家公司发行的电影增加场次,由于观众选择的机会少了,导致其他优质电影受到排挤,”上述分析师告诉记者,除万达院线外,国内影院巨头还包括博纳影业、华谊兄弟、星美国际、橙天嘉禾以及星美国际。
从博纳影业2015年三季报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共出品发行共13部影片,累计票房收入28亿元,旗下正式运营的影院达到35家,近300张银幕,影院营业总收入累计8587.7万美金(约合人民币5.37亿元),实现历史新高。
然而,美国电影历史上也曾经历过垄断行为,只不过,美国是制片公司垄断。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后,垂直统一管理模式在最初受到很大质疑,而电影工业是垂直整合的典型案例。
清华大学影视传播中心研究员冯飞雪分享的《派拉蒙反托拉斯案经验反思》指出:美国政府认为,制片厂统治地位是建立在损害小型独立制片商和放映商利益的基础上的。
1916年,名人名剧-拉斯基公司收购了博斯沃斯公司和派拉蒙公司。美国司法部第一次提出了派拉蒙案。此后数年,美国司法部门多次禁止电影行业垄断行为,但由于经济大萧条、二战等社会因素,大制片厂垄断周而复始。1945年,美国政府与八大制片厂就派拉蒙案二度对簿公堂。三年后,美国最高法院终审宣判,认定八大制片厂通过捆绑销售和影院联营垄断市场,妨碍市场竞争,从此以后,禁止电影捆绑销售,并强制影院从大制片厂中分离。(证券日报)
电影行业垄断不可取
院线经理掌握着电影的生杀大权可能有点夸张,但是电影院线如果真的形成垄断的话,那绝对会对电影票房产生重大影响。而且这种垄断伤害的绝不仅是《百鸟朝凤》的票房,而是整个中国电影行业的发展。生活中,垄断这种对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的行为,不止发生在电影产业中。
反垄断法所规定的垄断行为主要指:(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打成垄断协议,是指下列行为
1、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但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现在国内的六大院线已经占据了市场支配地位,如果他们为了某种特定目的滥用了这种市场支配地位,那就是法律上的垄断,是要受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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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励跪求《百鸟朝凤》排片 看中国电影院线的垄断
日前,一位影业公司的董事长,因为一部文艺片的排片惨淡,情急无奈下突然下跪的视频,引发了轩然大波。尽管对于这个“下跪”有不同的解读,但至少可以反映出一个问题,即国内院线现在已经几乎被巨头垄断,对于中小出品方而言,想要多“亮相”,绝非易事。
方励下跪求排片
5月12日晚上,劳雷影业董事长方励在微博直播下跪,求影院经理增加《百鸟朝凤》的排片,弯曲的膝盖正巧戳中了舆论的神经,记者的朋友圈里随即迎来了一轮新的刷屏热潮,不少
资料显示,《百鸟朝凤》是第四代著名导演吴天明的遗作,讲述中国民间艺术“唢呐”的逐渐消失,通过陶泽如饰演的主角焦三爷的经历,唱出黄土高原上民间艺术的挽歌。该片在豆瓣网上的评分达到8.4分,然而与高口碑不相称的是,这部文艺片排片仅为1%左右,且大部分场次被安排在上午或晚上十点以后,黄金场次排片极少。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对记者表示,方励心里清楚文艺片并不叫座,但是估计他没想到,该片票房会如此惨淡。从数据上来看,《百鸟朝凤》分别于4月24日、5月4日点映,而点映两日累积票房收入4000元;5月6日,该片首映,当日票房收入仅为27.7万元,排片占比2%,每场放映平均只有3人观看。截至5月12日当天,《百鸟朝凤》上映6日,累积票房只有322万元,可以说惨不忍睹。
保利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共事业部总监刘建峰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百鸟朝凤》开映一周了,下周《愤怒的小鸟》也将上映,所以这个周末是其逆袭的最后机会,如果这几天该片票房表现依然不佳,恐怕就再无‘翻身’的可能了。”
然而,下跪营销效果斐然,各大影院纷纷响应,表示要加场。5月13日,华谊兄弟发布声明称:华谊兄弟旗下17家影院将自今日起,增加《百鸟朝凤》的排片,尤其增加黄金场次,以实际行动为大师杰作护航。华谊兄弟副董事长兼CEO王中磊对记者表示:“我们不仅是为了让更多观众可以感受国产电影的魅力,更是以实际行动,向中国电影应有的人文精神和艺术情怀致敬。”
此外,万达院线、大地院线、卢米埃影城、潇湘院线等多位影院经理发表声明,支持吴天明导演,增加《百鸟朝凤》的排片。
国内院线排期遭六大巨头垄断
但是,更引人深思的是,是什么将文艺片逼到这般地步,方励在视频中说,影院经理们掌握着电影的生杀大权。也经常听闻某个明星为了排片,与影院经理陪酒到深夜。那么,问题来了,影院经理们手中的权力,究竟有多大?
派格传媒总裁孙健君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去年,中国拍摄了600多部电影,上映的也就200部-300部,其中还有大批影片‘影院一日游’。所以,竞争惨烈。”
“一方面,文艺片的小众属性,就决定了它很难票有大众缘。而拿文艺片与商业片竞争,本身也不公平。不过,目前中国已经也已经在讨论如何建设文艺片专属的艺术院线,由政府给予相应支持,艺术电影才能存活,”刘建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另一方面,国内影院的确也存在垄断排片的现象,比如说万达发行的电影,下属院线肯定是要多排几个黄金场的,这也是行业潜规则。
“从产业链来看,电影拍摄出品、宣传发行、院线排片,都是环环相扣的,如果一家公司,掌握了所有环节,可能对其他电影并不公平。也就是说某个影院,有机会不从市场的角度分析,而是为自家公司发行的电影增加场次,由于观众选择的机会少了,导致其他优质电影受到排挤,”上述分析师告诉记者,除万达院线外,国内影院巨头还包括博纳影业、华谊兄弟、星美国际、橙天嘉禾以及星美国际。
从博纳影业2015年三季报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共出品发行共13部影片,累计票房收入28亿元,旗下正式运营的影院达到35家,近300张银幕,影院营业总收入累计8587.7万美金(约合人民币5.37亿元),实现历史新高。
然而,美国电影历史上也曾经历过垄断行为,只不过,美国是制片公司垄断。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后,垂直统一管理模式在最初受到很大质疑,而电影工业是垂直整合的典型案例。
清华大学影视传播中心研究员冯飞雪分享的《派拉蒙反托拉斯案经验反思》指出:美国政府认为,制片厂统治地位是建立在损害小型独立制片商和放映商利益的基础上的。
1916年,名人名剧-拉斯基公司收购了博斯沃斯公司和派拉蒙公司。美国司法部第一次提出了派拉蒙案。此后数年,美国司法部门多次禁止电影行业垄断行为,但由于经济大萧条、二战等社会因素,大制片厂垄断周而复始。1945年,美国政府与八大制片厂就派拉蒙案二度对簿公堂。三年后,美国最高法院终审宣判,认定八大制片厂通过捆绑销售和影院联营垄断市场,妨碍市场竞争,从此以后,禁止电影捆绑销售,并强制影院从大制片厂中分离。(证券日报)
电影行业垄断不可取
院线经理掌握着电影的生杀大权可能有点夸张,但是电影院线如果真的形成垄断的话,那绝对会对电影票房产生重大影响。而且这种垄断伤害的绝不仅是《百鸟朝凤》的票房,而是整个中国电影行业的发展。生活中,垄断这种对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的行为,不止发生在电影产业中。
反垄断法所规定的垄断行为主要指:(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打成垄断协议,是指下列行为
1、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但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现在国内的六大院线已经占据了市场支配地位,如果他们为了某种特定目的滥用了这种市场支配地位,那就是法律上的垄断,是要受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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