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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消费者齐先生给北京商报发来投诉称,今年3月底购买了一款戴尔高端系列“外星人”笔记本电脑,使用后却出现频繁死机,而在售后过程中还遭遇维权难的尴尬处境。北京商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戴尔电脑售后难其实并非个案。业内专家分析指出,售后服务欠缺是传统PC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中戴尔电脑尤为突出,主要原因在于戴尔电脑销售主要以企业级用户为主,家庭用户占比低。
新电脑十日死机近十次
原本为了追求高品质、好服务而选择戴尔高端系列“外星人”笔记本电脑的齐先生,却不想反而遭遇到产品问题频发、售后难的尴尬。
今年3月29日,齐先生购买了两台戴尔公司的15英寸外星人笔记本电脑,其中一台(型号为ALW15ED-3718)自使用之日起就开始频繁死机,北京商报记者从齐先生发来的系统蓝屏死机时间记录也看到,从3月29日到4月12日期间,共有9条蓝屏死机记录。
针对蓝屏死机问题,戴尔方面售后最初以可能属于系统问题为由,表示待观察一段时间再做定论。直到4月16日,才给出一边给用户提交换机申请,一边更换全新主板以满足客户正常使用的解决方案。
然而到4月21日,戴尔工程师上门更换新主板时,齐先生却发现,所使用的配件主板为“良品”而并非此前所承诺的新品,因而拒绝更换。
对于该情况,戴尔公司的解决方案经理Max在给齐先生的回复中,则表示:“戴尔公司在安排服务单的时候都会要求使用全新三包配件,但是否全新配件上出现了一些外观瑕疵导致双方误解,会进一步追查。”同时也表示将根据齐先生的发票推动三包换机。但后来却又被告知,戴尔高层审核后认为齐先生是购机第16日才提出蓝屏问题而拒绝换新。
随后齐先生便向“3·15”进行投诉,事情再度出现转机,戴尔方面又表示将为齐先生换机,但却未明确具体更换时间,截至记者发稿,戴尔方面也未给予更换。
售后纠纷非个案
至于更换配件为何出现“良品”,从拒绝更换到愿意换新等诸多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尝试通过戴尔中国官网的新闻热线和邮件与对方联系,但是热点电话显示为空号,邮箱地址也拒收邮件。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戴尔外星人系列产品技术支持部门,对方表示公司对接媒体有专门部门,稍后会将相关信息进行提交。不过截至发稿,戴尔专门部门并未给予回复。
北京商报记者登录戴尔官方网站也发现,消费者所购买的E-Value代码为“ALW15ED-3718 ”的戴尔电脑,是戴尔高端外星人系列,官方售价15999元,戴尔官网称之为“高能游戏本”。
然而所谓的高端系列产品,却无法在产品和服务上给予消费保障。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调查还发现,戴尔电脑因为质量问题引发的售后纠纷,其实并非个案。
上个月也有媒体披露,来自广东的消费者严先生,在京东商城花6000多元购买了一台戴尔外星人系列迷你游戏台式主机,结果使用没几天,同样发生电脑打不开的问题,最后使用仅两个月主板便损坏,更换一次主板后,使用仅一周又再度出现主板损坏的问题。随后严先生提出换机诉求,但是戴尔方面以“维修三次后才能换机”为由拒绝。
来自青岛农业大学的学生小曹也有过类似遭遇,据媒体报道,大约半年前小曹花5800元买了台戴尔笔记本电脑,结果购买后接连出现卡屏、死机等问题,厂家检测了几次,却以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小曹退款、赔偿及道歉的要求。
重企业用户轻家庭用户
谈及上述案例,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专家委员洪仕斌认为,这一方面说明了戴尔方面在产品质量把控方面不严,产品可靠性有欠缺,另一方面则表明了戴尔售后服务在流程上和服务上都十分不完善。
而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则认为,如果一个产品经过两次维修,因为同样的问题都没有修好,那么可以推断该产品无论从设计、制造,还是后期的仓储、销售等过程都可能存在系统性的风险、缺陷或者瑕疵。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戴尔电脑售后服务差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戴尔更加重视企业级用户。因为在戴尔的销售额中,家庭用户占5%以内,而大企业占比高达70%,中小企业则占25%。
另有从业者指出,稳固的市场格局是导致PC厂商忽视售后服务的主要原因所在,同时行业整体利润较低且表现低迷,PC厂商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寻求其他领域的突破,无心提升服务水平。据Gartner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球PC出货量同比下滑9.6%至6480万台,几乎创下十年来的新低。联想、惠普、戴尔排名前三,PC出货量均有所下滑,市场份额分别为19.3%、17.6%、14.1%。
但在洪仕斌看来,只要还经营PC业务,不管企业如何转型,本着企业发展和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都应该积极改善当下的售后状况。(北京商报)
产品质量存疑消费者如何维权
产品质量问题不容轻忽,国家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规范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销售产品时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当承担质量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如果戴尔笔记本电脑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消费者认为其存在质量问题,戴尔方面如果不认可,需要自己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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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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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新电脑十日死机近十次 有售后没服务消费者如何维权
日前,消费者齐先生给北京商报发来投诉称,今年3月底购买了一款戴尔高端系列“外星人”笔记本电脑,使用后却出现频繁死机,而在售后过程中还遭遇维权难的尴尬处境。北京商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戴尔电脑售后难其实并非个案。业内专家分析指出,售后服务欠缺是传统PC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中戴尔电脑尤为突出,主要原因在于戴尔电脑销售主要以企业级用户为主,家庭用户占比低。
新电脑十日死机近十次
原本为了追求高品质、好服务而选择戴尔高端系列“外星人”笔记本电脑的齐先生,却不想反而遭遇到产品问题频发、售后难的尴尬。
今年3月29日,齐先生购买了两台戴尔公司的15英寸外星人笔记本电脑,其中一台(型号为ALW15ED-3718)自使用之日起就开始频繁死机,北京商报记者从齐先生发来的系统蓝屏死机时间记录也看到,从3月29日到4月12日期间,共有9条蓝屏死机记录。
针对蓝屏死机问题,戴尔方面售后最初以可能属于系统问题为由,表示待观察一段时间再做定论。直到4月16日,才给出一边给用户提交换机申请,一边更换全新主板以满足客户正常使用的解决方案。
然而到4月21日,戴尔工程师上门更换新主板时,齐先生却发现,所使用的配件主板为“良品”而并非此前所承诺的新品,因而拒绝更换。
对于该情况,戴尔公司的解决方案经理Max在给齐先生的回复中,则表示:“戴尔公司在安排服务单的时候都会要求使用全新三包配件,但是否全新配件上出现了一些外观瑕疵导致双方误解,会进一步追查。”同时也表示将根据齐先生的发票推动三包换机。但后来却又被告知,戴尔高层审核后认为齐先生是购机第16日才提出蓝屏问题而拒绝换新。
随后齐先生便向“3·15”进行投诉,事情再度出现转机,戴尔方面又表示将为齐先生换机,但却未明确具体更换时间,截至记者发稿,戴尔方面也未给予更换。
售后纠纷非个案
至于更换配件为何出现“良品”,从拒绝更换到愿意换新等诸多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尝试通过戴尔中国官网的新闻热线和邮件与对方联系,但是热点电话显示为空号,邮箱地址也拒收邮件。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戴尔外星人系列产品技术支持部门,对方表示公司对接媒体有专门部门,稍后会将相关信息进行提交。不过截至发稿,戴尔专门部门并未给予回复。
北京商报记者登录戴尔官方网站也发现,消费者所购买的E-Value代码为“ALW15ED-3718 ”的戴尔电脑,是戴尔高端外星人系列,官方售价15999元,戴尔官网称之为“高能游戏本”。
然而所谓的高端系列产品,却无法在产品和服务上给予消费保障。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调查还发现,戴尔电脑因为质量问题引发的售后纠纷,其实并非个案。
上个月也有媒体披露,来自广东的消费者严先生,在京东商城花6000多元购买了一台戴尔外星人系列迷你游戏台式主机,结果使用没几天,同样发生电脑打不开的问题,最后使用仅两个月主板便损坏,更换一次主板后,使用仅一周又再度出现主板损坏的问题。随后严先生提出换机诉求,但是戴尔方面以“维修三次后才能换机”为由拒绝。
来自青岛农业大学的学生小曹也有过类似遭遇,据媒体报道,大约半年前小曹花5800元买了台戴尔笔记本电脑,结果购买后接连出现卡屏、死机等问题,厂家检测了几次,却以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小曹退款、赔偿及道歉的要求。
重企业用户轻家庭用户
谈及上述案例,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专家委员洪仕斌认为,这一方面说明了戴尔方面在产品质量把控方面不严,产品可靠性有欠缺,另一方面则表明了戴尔售后服务在流程上和服务上都十分不完善。
而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则认为,如果一个产品经过两次维修,因为同样的问题都没有修好,那么可以推断该产品无论从设计、制造,还是后期的仓储、销售等过程都可能存在系统性的风险、缺陷或者瑕疵。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戴尔电脑售后服务差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戴尔更加重视企业级用户。因为在戴尔的销售额中,家庭用户占5%以内,而大企业占比高达70%,中小企业则占25%。
另有从业者指出,稳固的市场格局是导致PC厂商忽视售后服务的主要原因所在,同时行业整体利润较低且表现低迷,PC厂商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寻求其他领域的突破,无心提升服务水平。据Gartner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球PC出货量同比下滑9.6%至6480万台,几乎创下十年来的新低。联想、惠普、戴尔排名前三,PC出货量均有所下滑,市场份额分别为19.3%、17.6%、14.1%。
但在洪仕斌看来,只要还经营PC业务,不管企业如何转型,本着企业发展和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都应该积极改善当下的售后状况。(北京商报)
产品质量存疑消费者如何维权
产品质量问题不容轻忽,国家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规范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销售产品时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当承担质量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如果戴尔笔记本电脑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消费者认为其存在质量问题,戴尔方面如果不认可,需要自己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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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守法经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生活正...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
1、积极回复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